今年以来,深交所进一步加大监管公开力度,扩大年报问询函的公开范围,推动信息披露公开化,提升监管工作透明度。截至6月3日,深交所在官方网站公开年报问询函152份。在上市公司年报事后审核过程中,深交所对上市公司业绩真实性、会计处理合规性、信息披露合规性、资金占用、三会运作(即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会)、标的资产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等六大问题进行了重点关注。
在业绩真实性方面,深交所重点关注是否提前确认成本或减值进行“大洗澡”、重要客户的销售金额真实性、是否通过非经常性损益调节利润、是否通过资产盘盈增加利润等问题。如某公司向前五大客户的销售金额尤其是公司向第一大客户的销售金额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而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其主要客户的资产规模、收入规模远远低于该客户向公司的采购金额,深交所就客户的经营规模与上市公司对其的销售金额不匹配情形向公司发函问询。
针对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完整性,深交所重点关注经营业绩与业绩预测差异未能及时披露、未按照年报相关规则的要求披露以及以定期报告代替临时公告等问题。针对一些公司未能根据年报准则或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则的要求,对自身主营业务发展情况、所在行业概况以及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等的相关披露流于形式或未进行披露,发函要求补充披露。对于一些公司报告期出售资产、财务资助等达到临时公告标准的交易事项未及时进行披露,而仅通过年度报告进行披露的违规行为,发出监管函,对于违规情节严重的,启动相应的处分程序。
深交所有关负责人表示,针对年报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已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督促上市公司补充披露重大信息,充分揭示风险。对于发现的业绩预警披露滞后、违规占用资金、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重大交易未履行审议程序、关联交易未披露等违规行为,加大监管力度,及时采取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保护投资者权益。对于发现的违法违规线索,及时提请有关方面协助调查并上报主管部门。(姜 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