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ST蒙发因未披露实际控制人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变化的事实和2013年度报告未披露真实的应对票据金额遭到中国证券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涉及前管理层,总计罚款55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换审”、诉讼缠绕着*ST蒙发,甚至公司前控制人马雅、赵伟与自然人王纪钊之间的诉讼也可能引发公司的控制权大转移。
信披违规遭处罚
据*ST蒙发公告披露,合慧伟业商贸(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慧伟业”)的法定代表人马雅与赵伟分别持有合慧伟业50%股权,合慧伟业持有内蒙发展12.43%股权,为 内蒙发展第一大股东。
2013年10月8日,赵伟、马雅分别与王纪钊签订了《个人借款合同》,赵伟、马雅分别向王纪钊借款250万元,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利率为20%。同日,赵伟、马雅又分别与王纪钊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赵伟、马雅分别将两人持有的出资额为2500万元占合慧伟业注册资本50%的股权出让给王纪钊,同时,合慧伟业《股东会决议》中股东赵伟、马雅签字确认将两人各自持有的合慧伟业50%股权分别以250万元价格转让给王纪钊。
综上,赵伟、马雅将两人所持有的内蒙发展第一大股东合慧伟业100%股权出让给王纪钊,内蒙发展(即*ST蒙发)未及时披露实际控制人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变化这一事实,2013年度报告也未披露该情况。
此外,内蒙发展2013年度报告未披露真实的应付票据金额截至2013年12月31日,内蒙发展未对2013年开出的20份商业承兑汇票进行账务处理,汇票金额共计为7.59亿元,未在2013年度报告中进行披露。
鉴于此,中国证券管理委员会对*ST蒙发给予警告并处罚款40万元;对赵伟、马雅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0万元;对余静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业绩“换脸”曾遭问询
事实上,此次信息披露违规之前,*ST蒙发就因业绩“换脸”遭到问询。
2016年1月30日,*ST蒙发披露了2015年年度业绩预告,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500万元至-5200万元;随后,公司披露的2015年度业绩快报中却更正了年度业绩预期,快报显示,2015年*ST蒙发净利润为-6141.90万元;4月30日,公司披露2015年年报,显示其2015年净利润为-3.56亿元——这一亏损状况较公司在此前披露的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相去甚远。
对此,*ST蒙发在年报中解释称,前后业绩披露出现重大差异主要系对上海仓粟钢材有限公司等6家公司共计3.25亿元左右的应收款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导致公司2015年净利润减少了3.04亿元。
不过,深交所依然对*ST蒙发业绩“换脸”的行为下发了问询函予以重点关注。
5月19日,*ST蒙发发布《关于深交所年报问询函回函的公告》对问询函中的问题进行了解释。针对深交所提出的“业绩快报披露存在重大遗漏”的质疑,*ST蒙发作出回应并表示,这次对上海仓粟钢材等6家公司的应收款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充分体现了财务核算中的谨慎性原则,且业绩变动方向一致,公司业绩披露不存在盈亏性质错误,不构成对公司经营业绩披露的重大遗漏。
更重要的是,到2015年,*ST蒙发实现的净利润为连续两年亏损,公司股票在此之前已经被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