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频道,考生的精神家园。祝大家考试成功 梦想成真!
会员登录 会员注册 网站通告:

财经

搜索: 您现在的位置: 经济管理网-新都网 >> 财经 >> 证券 >> 要闻 >> 正文

博云新材停牌近3个月未公布重组方案 或面临处罚

http://www.newdu.com 2016/9/13 证券日报 佚名 参加讨论

  ■本报记者 张 敏

  博云新材于今年6月20日宣布停牌筹划重大事项。不过,时隔近3个月之后,博云新材还未向投资者交出公司此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方案。近日,博云新材又公告称,公司股票拟申请继续停牌,继续停牌时间自 2016年9月20日起不超过3个月。

  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复牌事项的新规定是否会加速公司此次重大事项?对于此事,《证券日报》记者昨日多次致电博云新材董秘办,但电话均未接通。   

  方案披露延期

  今年6月20日,博云新材发布公告称,接到控股股东中南大学粉末冶金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粉冶中心”)通知函,粉冶中心拟筹划涉及公司的重大事项,预计使用发行股份或发行股份+现金的方式进行资产收购,拟收购的资产金额不超过9亿元人民币,标的公司属于汽车零部件行业。

  7月2日,博云新材公告称,经公司确认,本次停牌购买资产事项构成了重大资产重组。公司承诺争取停牌时间不超过30个自然日,即最晚将于2016年7月20日前按照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

  7月19日,博云新材发布了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公告。博云新材表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多方沟通尚未最终确定交易对方,但潜在交易对方之一与公司控股股东中南大学粉末冶金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因此,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可能构成关联交易。公司争取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1个月,即争取在2016年8月20日前披露符合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

  8月18日,博云新材再次发布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公告,这一次公司揭开了重组的标的资产,即武汉元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据了解,武汉元丰控股股东为上海海通创新锦程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海通创新锦程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海通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博云新材表示,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此外,博云新材表示,公司承诺争取在2016年9月20日前披露符合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申请复牌。

  然而,博云新材9月2日再次公告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继续停牌相关事项,并提交将于2016年9月19日召开的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拟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股票继续停牌不超过3个月的申请,申请停牌时间自停牌首日起累计不超过6个月。

  这意味着,博云新材披露此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将有可能被延期至今年年底。长期停牌让投资者质疑公司的效率。   

  武汉元丰关联资金引关注

  相比质疑此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效率,投资者更担心此次重组能否顺利进行。

  据了解,武汉元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不是第一次与上市公司进行接洽。

  浙江万安科技于2013年就与武汉元丰有了合作意向。浙江万安科技发布的公告显示,公司于2013年12月14日与武汉元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就武汉元丰资产、股权转让事宜签订了《合作意向书》。

  2014年1月9日,万安科技公告称,自《合作意向书》签署后,公司与合作方一直就具体合作方式和合作内容进行多次深入的谈判,未能就合作事宜达成一致意见,未签署正式合作协议,经审慎研究,公司与合作方决定终止本次《合作意向书》项下的合作事宜。

  然而,在2014年2月12日,万安科技又公告称,武汉元丰与公司就该项目合作事宜再次进行了沟通探讨,并口头洽谈商议,双方在目标公司的估值、价格及合作方式、内容等方面基本达成共识,双方拟重新启动该项目的合作事宜。

  不过,双方的合作最终还是告吹。2015年12月7日,万安科技公告称,《合作意向书》签订后,公司进入武汉元丰对其资产、财务、生产经营等情况进行了初步的尽职调查,双方就有关标的资产的估值、合作方式、关联资金等事项进行了多次沟通、协商,鉴于武汉元丰关联资金事项对公司未来可能存在较大的风险,因此,双方重点对关联资金事项的解决方案进行了多次沟通协商,最终未能就关联资金事项的解决方案达成一致意见。公司经研究,并与武汉元丰协商,同意终止此次意向合作,2015年12月7日,公司与武汉元丰签署了《终止合作协议》。

  时隔9个月,万安科技所提及的武汉元丰关联资金事项是否会对博云新材此次重大资产重组产生影响?《证券日报》记者昨日多次致电博云新材董秘办,但电话均未接通。

Tags:博云新材停牌近3个月未公布重组方案,或面临处罚  
责任编辑:admin
相关新闻列表
没有相关新闻
请文明参与讨论,禁止漫骂攻击。 昵称:注册  登录
[ 查看全部 ] 网友评论
  • 此栏目下没有推荐新闻
  • 此栏目下没有热点新闻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 在线留言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隐私 | 返回顶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