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14日讯 昨日晚间,龙溪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因信息披露违规收到福建监管局警示函。公告显示,福建监管局检查发现: 2013年4月至11月期间,公司未经董事会审议等相关程序将存放于厦门国际银行厦门思明支行募集资金专户中的1.6亿元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也未及时进行相关信息披露,而是迟至2013年12月24日才履行了董事会审议等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表示,将严格按照有关制度规定,从高管及关键岗位人员培训入手,深化内部控制,增强业务能力,强化监督与管理,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及其信息披露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公司还称,自2013年12月公司认识到银行结构性存款属于理财产品以来,公司所使用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参与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均严格履行相关法规及公司制度规定,经董事会、监事会决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及保荐机构出具核查意见后予以实施并公告,在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及其信息披露方面未出现违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