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昆机与紫光卓远股权转让一事,未披露“3个月自动解除”等条款,*ST昆机股价暴涨暴跌
新京报讯 (记者王全浩)7月22日晚,沈阳机床与*ST昆机相继发布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ST昆机股权转让存在信披违规,拟对沈阳机床罚款50万,对*ST昆机罚款40万。就在20日,参与保荐的中德证券被证监会罚没600万,至此相关交易方全部被罚。
披露转让后*ST昆机6日涨52%
本次事件源于去年11月。2015年11月11日,*ST昆机披露公告,控股股东沈阳机床持有的25.08%公司股份全部转让给紫光卓远,这一交易将使紫光卓远背后的清华紫光集团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清华系的注入让这一起重组案受到市场关注,*ST昆机连续收获多个涨停,六个交易日股价涨幅高达51.98%。
然而,三个月后,昆明机床却在今年2月17日突然宣布,公司收到消息,由于本次股权转让事项沈机集团(昆明机床母公司)还未获得国务院国资委的相应审批、备案程序,而交易双方约定“本协议签署之日起3个月内,依照协议所列的生效条件不能全部获得满足的,则本协议自动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因此,沈机集团和紫光卓远的股权转让协议在2016年2月8日自动解除。
但在去年11月*ST昆机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并未披露“3个月自动解除”等条款。股权转让突然失败,让投资者措手不及,在公告发出后,*ST昆机股价大跌。随后,上交所介入调查,认为“相关方未能及时全面披露信息,存在重大遗漏”,且“未就前述重大遗漏发布补充公告。”
保荐方被没收300万业务收入
证监会在此次公告中认定,沈阳机床涉及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和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的行为;*ST昆机构成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行为。对*ST昆机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责令沈机集团(沈阳机床简称)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而作为紫光卓远的财务顾问,中德证券未勤勉尽责,信息披露出现重大遗漏,证监会拟没收中德证券300万业务收入,并处一倍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