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晚间, 海航创新 发布公告称,其子公司浙江九龙山开发公司因九龙山度假区温泉苑项目未批先建,近日收到了平湖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九龙山开发公司处建设工程造价7.5%的罚款,共计人民币49万元。
据本次公告,九龙山开发公司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在城市规划区内平湖市九龙山K1-2地块建设了两幢建筑,为温泉苑项目1#、2#楼,建筑面积为6160.21平方米。
海航创新在公告中称,为不影响温泉苑项目的后续推进,经慎重研究及与政府相关部门多次沟通,子公司已决定不再申请行政复议,并于12月5日支付了罚款。行政处罚执行后,开发公司可按正常流程推进办理温泉苑项目的建设项目规划许可等手续,有利于减少项目后期无法取得土地权证的风险。目前开发公司正在积极开展权证办理审批相关手续。
对此,《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致电海航创新进一步了解情况,其董秘办工作人员表示,后续相关进展会通过公告进行披露。这不是九龙山开发公司第一次因工程违规被处罚。
海航创新9月30日发布的公告显示,九龙山开发公司于2010年12月至2016年8月,在平湖市九龙山西沙湾海域,因在未取得海域使用权的情况下,实施九龙山西沙湾景观配套二期工程,非法占用海域面积4.6412公顷的行为,而被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海域,恢复海域原状,并处罚款人民币890万元的行政处罚。
10月26日,海航创新再次发布公告称,子公司近日已支付罚款890万元。按照《决定书》的行政处罚执行后,公司将进一步扫除获得当地政府海洋部门对海域使用许可的障碍,有利于减少二期围垦项目后期无法取得土地权证的风险。目前公司在已获得浙江省钱塘江管理局等政府部门批复的基础上,正在积极办理占用海域使用审批相关手续。
此外,2013年12月,平湖市农业经济局还针对九龙山开发公司因九龙山西沙湾围海需要,擅自对平湖市林场3林班27小班小孟屿山实施机械开挖作业的行为,责令其恢复林地原状和罚款人民币3万元;2013年5月至2014年7月期间,九龙山开发公司在平湖市九龙山西沙湾,因未取得海岛使用权的情况下,擅自在无居民海岛小孟屿实施九龙山国际游艇会所游艇通道工程,对山体进行平整,被处罚款28万元。
(原标题:项目未批先建 海航创新一子公司吃49万元罚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