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马元月 实习记者 高萍)12月12日,上交所官网显示,秋林集团(600891)及有关责任人因存在违规行为遭到上交所监管关注。有关责任人中包括公司时任董事长李亚、财务总监潘建华和董事会秘书朱宁。
12月12日,上交所就秋林集团存在的违规行为给予了监管关注的决定。决定显示,秋林集团的主要违规行为包括没有按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以及通过出纳个人银行账户收取公司货款。具体来看,2015年,秋林集团与皇嘉贵金属和天津金淮两家公司分别产生销售收入为1637.75万元、2000万元的交易,当时与秋林集团发生交易的两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黄承伟,而其与秋林集团关联法人北京和谐天下的全资子公司山东栖霞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自然人。在经过公司年审会计师审计后认为,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数据显示,上述交易金额合计3637.75万元,占秋林集团2014年经审计净资产的4.3%。然而,在关联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应当经股东大会批准的规定之下,秋林集团没有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也没有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此外,2015年12月,秋林集团的全资孙公司秋林(天津)珠宝销售有限公司在镶嵌饰品销售业务中,通过出纳个人银行账户收取货款,其中涉及货款金额约达1.18亿元,而这种行为已经违反了相关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