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龙股份 2月14日晚公告称,收到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南宁铁路运输分院发出的《案件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告知书》。告知书称,南宁铁路运输分院对公司涉嫌单位行贿一案已侦查终结,拟移送南宁铁路运输检察院审查起诉。
同日,公司收到南宁铁路运输检察院发出的《审查起诉阶段委托辩护人/申请法律援助告知书》。南宁铁路运输检察院对公司、杨志茂(公司原董事长、原法定代表人)涉嫌单位行贿一案已经收到该院反贪污贿赂局移送审查起诉的材料,并告知公司有权委托辩护人。收到上述文书后,公司高度重视,拟聘请资深辩护律师尽快了解公司涉案情况,积极应对,切实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原标题:锦龙股份涉嫌行贿被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