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左永刚
《证券日报》记者获悉,3月30日天津证监局指导召开天津上市公司协会新三板公司会员第一次会议。会议针对天津新三板市场发展实际情况,研究决定在天津上市公司协会设立新三板公司委员会,履行自律监管职责,并以此为基础创新建立“行政监管—自律监管—政府职能管理”新型协同监管服务体系,拓展监管覆盖面,提升服务精准度。
记者了解到,天津证监局将积极探索有针对性的监管方法,努力构建职责明确、信息共享、协同高效的监管服务新模式。在行政监管方面,重点加强信息披露监管,坚持问题导向,坚持风险防控底线,通过日常监管和稽查执法等形式,维护市场发展秩序。在自律监管方面,注重发挥自律组织“服务、自律、规范、提高”的基本职责,通过普及法规知识、传导监管压力等措施,优化市场守法环境,为行政监管提供有力支持。在中介履职方面,发挥专业优势,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督促挂牌公司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对重大问题和风险隐患,及时报告,推动各方妥善处置。在政府相关部门服务方面,及时出台促进新三板市场发展政策,提供精准服务。落实辖区范围内风险防范化解的管理责任,维护辖区市场稳定。
会议指出,在当前市场条件下,正值推动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和推进“一基地三区”建设的关键时期,加强新三板公司自律监管具有重要现实意义:一是能更好地适应新三板市场蓬勃发展态势。天津辖区新三板公司已达186家,年增长达85%,监管需求日益迫切。二是新三板监管规律的必然要求。新三板市场具有独特市场结构和交易方式,监管需求也存在较大差别。三是精准服务新三板发展的现实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