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7日讯 (记者 马欣) 近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公布的一则判决书,将分众传媒子公司高管对交通银行员工累计行贿130万元一事曝光于大众面前。而针对该事件,分众传媒并未主动披露。
4月5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公布的一审刑事判决书显示,交通银行总行党委管理干部宋某利用其职务便利,为上海分众德峰广告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分众德峰”)、航美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航美传媒”)等多家公司在承揽、续签广告业务等方面谋取竞争优势,并收受相关公司人员所送现金446万元,利用相关人员的股票账户收受近246万元。
判决书显示,2009年9月至2014年6月,被告人宋某多次收受分众德峰销售总监黄某给予的现金40万元和存放于黄某名某的股票账户内的90万元。
据中国经济网记者了解,分众德峰为分众传媒间接持股100%的控股子公司,其主要业务为广告。分众传媒年报显示,2015年分众德峰净利润为11.58亿元,而当年分众传媒净利润为33.89亿元,也就是说,分众德峰为分众传媒贡献了34.17%净利润。另据分众传媒2016年业绩快报,该公司预计2016年净利润为44.51亿元,相关子公司业务数据尚待披露。
分众德峰作为分众传媒最赚钱的子公司,为分众传媒提供超三分之一利润所得,但分众传媒并未在公告中披露上述分众德峰销售总监的行贿事件。中国经济网记者就此致电分众传媒董秘办,其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当前为静默期,不接受采访。
值得一提的是,就在上月,多家媒体报道分众传媒股东上海筝菁高价质押给金融机构的股票爆仓,拖累了民生、中信等证券机构。在股票质押爆仓的同时,市场中有质疑声称分众传媒控制人江南春套现。对此,有投资者在全景网投资者互动平台上询问分众传媒,该公司仅给予否定回答。而针对这一事件,分众传媒也未披露具体公告。
除分众传媒外,港交所上市公司航美传媒上海分公司也被卷入交通银行员工受贿案。2010年3月至2015年4月,前述被告人宋某多次收受航美传媒上海分公司总经理刘某给予的现金220万元。
而就在1月23日,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曾宣判,航美传媒犯单位行贿罪,判处罚金人民币90万元,航美传媒上海分公司总经理刘某犯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