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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冯小树们”暴露IPO改革紧迫性

http://www.newdu.com 2017/4/27 新京报 余丰慧 参加讨论

  4月21日,经证监会查明,前发审委员冯小树先后以他人名义入股拟上市公司,并在公司上市后抛售股票获利,交易金额累计达到2.51亿元,获利2.48亿元。据证监会前日披露,其曾违法买卖鱼跃医疗等三只股票,并由此牵出前发审委兼职委员江作良、平安证券前总经理薛荣年等。

  发审委又一官员被查。随着证监会一纸罚书,违法买卖股票获利2.48亿高利的冯小树,暴露在公众视野下。如热播的电视剧《人民的名义》中的丁义珍一样,冯小树本人知情后,选择快速出国,“不过钱没出去,就回来自首了。”

  冯小树仅用300万本金,提前埋伏拟上市公司,非法获利达2.48亿元,在社会上引起较大反响,许多媒体用“震惊”二字形容。不过,震惊背后却有其必然性。在审批制下,掌握IPO配置大权的发审委以及委员们,面对巨大的利益诱惑,不想腐败也并不容易。

  证监会对冯小树罚没高达4.99亿元,那么,作为一个小小副处级干部到底有多少财富呢?冯小树在2006年6月至2007年4月期间,参与审核通过了27家上市公司IPO首发申请,否决了6家公司首发申请。通过的IPO项目中包括中国平安、招商轮船、长城影视等。其仅用300万本金,提前埋伏拟上市公司,便非法获利达2.48亿元。

  如此看来,证监会版“丁义珍”案件似乎警示着我们,市场化的注册制改革已不容等待。客观地说,目前IPO已经有了很大进步,发行节奏在加快而且没有停息,离注册制越来越近。

  然而,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在IPO审批制下,能否成功上市取决于发审委,这么大的利益诱惑,不仅冯小树,大多常人要拒绝也并非易事。治本之策是取消审批制,铲除IPO阶段权力寻租的土壤。

  市场化的注册制是创业类公司一个筹集资本的机会。与审批制不同,注册制解决的是有创业能力而没有创业资本的问题;审批制则更多要求那些所谓的“好公司”上市,但这些公司往往不缺资本资金。

  注册制给了投资者更多选择权,其中也包括对风险的选择。一个公司即便目前亏损,也可能有投资者投资,一时的风险并不能掩盖未来回报的可能。因此,唯有要把风险承担的选择权交还给投资者,投资者的风险意识才会提高,市场也会快速成熟。

  在注册制下,监管部门需要把关的只有三个字——真实性,即确保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给投资者真实的信息。这一“真实性”并非要在上市前完全“搞定”,上市后还需维护,并打击虚假信息披露。

  一些观点认为,注册制必须解决退市制度问题。这个观点是合理的,不过,目前退市制度不是没有,而是执行不到位。目前,股票市场的监督格局以监管部门孤军奋战体制为主,但这远远不够。

  比如,美国证监局就那么些人员,如果采取以监管部门为主的监管,对于庞大的华尔街市场无论如何是监管不过来的。如何解决?“发动群众”监督,即建立完善、充分、多样化的民间市场化格局的监管体系。除此之外,媒体也应成为监督力量之一,需要建立专业化的网络媒体股票市场监督团队。

  而民间团体机构监督力量,也应有序发展。诸如美国浑水公司、香橼公司等纯属民间组织监督体系,作用非常之大。而这种发展可考虑基于“不透明也可以赚钱”原理——通过调查,发现披露虚假财报等公司,并与做空机构联手从而赚取利润。如此一来,监督动力将是永恒的,这种机制也才具有持续性。

  余丰慧(财经评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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