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8日讯 昨日晚间,广博股份(002103)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17年6月7日收到宁波证监局《关于对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关于对任杭中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据警示函,2017年4月28日,广博股份披露《2016年年度报告》《关于确定子公司2015年度、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公告》。
前述公告披露:2015年度,广博股份子公司西藏山南灵云传媒有限公司向关联法人北京云锐国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北京中新互动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北京云锐国际广告有限公司采购3710.86万元,合计销售210.42万元,2016年度,广博股份向北京云锐国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北京中新互动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合计采购1.5亿元,合计销售176.19万元。相关采购、销售均为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宁波证监局指出,广博股份未对上述事项及时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临时报告、定期报告披露义务,违反了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任杭中作为广博股份董事、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西藏山南灵云传媒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对广博股份前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宁波证监局决定,对广博股份、及董事任杭中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要求广博股份采取有效整改措施,完善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的识别和管理,认真履行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切实做好关联交易等信息披露工作,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要求广博股份应当在2017年6月16日前,提交书面报告,详细说明整改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