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天化(000912)近期利空不断,筹划注入资产重组终止后,公司陷入债务危机再遭债权人申请重整。在业内人士看来,如果申请重整能够顺利进行,泸天化或将迎来转机,不过,也有业内人表示如果重整失败的话,公司将面临破产和退市窘境。
被债权人申请重整
尽管上市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的案列并不罕见,不过泸天化一则被债权人申请重整的消息一出,便被推上舆论的风口浪尖。
泸天化6月8日发布公告称,2017年6月5日,公司收到债权人泸州天浩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 的《通知书》。《通知书》称,申请人以泸天化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的可能为由,向四川省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而泸天化之所以被债权人申请重整,源于泸天化存在欠款情形。公告显示,申请人与泸天化2017年以来按月签订包装袋供应合同,约定由申请人向泸天化供应包装袋,并按月供货据实结算;同时泸天化向申请人提供电力供应,按月据实结算。在2017年1-4月,申请人均依约定供应包装袋,履行了合同义务,涉及总货款为938.3万元。公司向申请人支付两次货款共计395.68万元;同时用申请人应付公司的电费约32.9万元抵扣相应的32.9万元货款,最终泸天化仍欠申请人货款共计约509.75万元。
泸天化表示,如果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的重整申请,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将及时就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的重整申请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按照有关规定,公司应于收到法院受理重整申请文件次一交易日停牌,自泸天化刊登重整申请被法院受理公告的次一交易日复牌,复牌后的20个交易日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实施停牌。与此同时,泸天化称“如果法院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的问题,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智斌在接受北京商报采访时称,上市公司资不抵债的情况下是要进行破产清算的,例如某公司欠下100亿元的外债,而该公司的总资产只有20亿元,而把20亿元还给债权人后,意味着这个公司要被破产清除注销掉,这属于破产程序。不过,在破产程序进行过程中,可以有债权人申请该公司的重整,只要债权人通过合法审议程序。实际上,破产重整是一种保护制度,对于公司来说,可以免除公司一部分外债。
“如果重整顺利的话,公司可以得到重生。不过,一般的重整都会有一个偿债协议,诸如目前偿付一部分债权,将来某种情况下再偿付一部分债权。对于债权人来说,如果将来破产的话,可能得到的清偿更低,出于这种考虑,债权人会选择通过放弃一部分债权换来公司重整的机会,而重整情况下得到的清偿比破产得到的清偿要高。”王智斌如是说。
谋求自救失败告终
由于经营业绩不佳,泸天化曾试图通过重组谋求自救,不过公司的脱困计划最终付之东流。
自去年12月12日,泸天化拟筹划重大事项停牌以来,该事件进展情况备受关注。随着事件的推进,泸天化筹划的重大事项逐渐浮出水面。据泸天化在2016年底抛出的一则关于控股股东签署框架协议的公告显示,该公司于2016年12月30日与泸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签署了《关于共同推进泸天化集团转型升级脱困的合作框架协议》,共同启动泸天化集团市场化债转股项目。泸天化称这将对公司转型脱困产生积极影响。
值得注意的是,泸天化并未透露重大资产重组的具体方案,泸天化只是披露了重组涉及的标的资产主要是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金融机构的部分金融债务及泸州市国资委实际控制下的优质资产,中国银行、农业银行的控股股东均为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泸州市国资委还承诺注入优质资产,意在为促进泸天化集团顺利转型升级脱困,确保有效支撑泸天化集团持续盈利。
原本寄希望于注入优质资产重获新生的泸天化,最终被浇了一盆冷水。泸天化在4月11日发布公告称,公司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由于泸天化2015年实际控制人由省国资委变更为泸州市国资委,且近年来受市场大环境影响公司业绩受到较大影响,上述优质资产注入上市公司将构成重组上市,经向证监会、银监会等监管部门沟通汇报,并反复综合论证,上述优质资产不完全满足重组上市条件,这意味着泸天化的计划最终化为泡影。
实际上,泸天化在筹划重组的过程中颇为坎坷,在2016年12月26日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股票继续停牌的公告中曾承诺争取在2017年1月11日前披露符合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然而,在2017年1月11日,泸天化又发布一份公告,以此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相关准备工作尚未完成,预计无法按照原计划于2017年1月11日前披露此次重组方案为由,申请继续停牌。同时泸天化还表示公司最晚将于2017年2月11日恢复交易。
业绩惨淡亟待破局
除了重组终止对公司股价构成利空,泸天化惨淡的经营业绩似乎也不被投资者买账。
据了解,泸天化主营业务包括尿素、复合肥等化肥类产品,甲醇、浓硝酸及硝酸铵等化工类产品。泸天化在2016年实现的营业收入约为30.59亿元,同比微增1.04%,对应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约6.37亿元,同比下降高达3587.42%,当期实现的扣非后净利润更是亏损约6.49亿元。对于业绩大幅下滑的原因,泸天化称“受行业产能过剩、能源价格下跌及国际低成本尿素投放等因素影响所致”。实际上自2013年起,泸天化的经营业绩陷入窘境,财务数据显示,公司在2013年、2014年的归属净利润分别亏损约3.33亿元、11.41亿元,尽管在2015年实现扭亏,不过泸天化在2015年实现的归属净利润仅约为1827.14万元。今年一季度泸天化实现的营业收入约为8.1亿元,对应归属净利润仅约为180.2万元,而扣非后的净利润仍亏损约571.34万元。
泸天化的业绩可谓惨淡,同时公司还面临负债居高不下,据泸天化2016年年报显示,截至报告期公司的资产负债率高达98%。在市场人士看来,泸天化想要短期内依靠主营业务乏力扭亏的可能性较小,而此次重整若能顺利进行或将迎来转机。对此,知名财经学者布娜新认为日用化学品和农药行业的发展已呈现颓势,但高附加值的精细化工市场空间巨大。对于经营陷入困境的上市公司而言,进行重整成了最后的救命稻草。
首创证券研究所所长认为,如果债权人申请重整的话,对于公司而言或将迎来转机。但是转机是否对原有股东形成利好是有疑问的,债务重整会影响到现有股东的利益,还是要看具体的方案。 “目前化肥行业面临一个产能过剩的问题,此外行业前景相对来说受到一定的制约,因此传统重化工产业应该是面临痛苦的转型期,而泸天化是历史比较长的上市公司,算是行业转型的一个缩影。”王剑辉如是说。
著名经济学家宋清辉认为,重整是挽救企业危机的最后“法宝”,债权人申请泸天化的重整对公司意味着迎来转机,但是公司也面临着可能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而如果申请重整失败,对泸天化而言意味着破产。但是泸天化具有国资背景,当地政府不会无动于衷,势必会施以援手,通过利用财政资金进行支援等手段,让公司免于退市。
北京商报记者 崔启斌 刘凤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