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昨日晚间发布的《主板发审委2017年第99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显示,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星轻合金”)IPO获通过,保荐机构为海通证券。
资料显示,新星轻合金主要从事铝晶粒细化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铝晶粒细化剂作为重要添加剂,应用于各类铝材的制造加工,使加工后的铝材获得良好的塑性、强度和韧性。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铝钛硼合金系列铝晶粒细化剂的生产和销售。新星轻合金近期在证监会网站披露招股书,公司拟于上交所公开发行不超过2000万股,其中原股东公开发售不超过1000万股,计划募资8.16亿元,拟用于铝钛硼(碳)轻合金系列技改项目、全南生产基地氟盐项目、全南生产基地 KAlF4节能新材料及钛基系列产品生产项目以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发审委会议对新星轻合金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有两个。第一,公司需进一步说明光明厂区厂房及宿舍楼产权证书的办理进展情况,办理是否存在法律障碍;公司未批先建的建筑物是否存在被有关部门拆除的风险及其对发行人的正常运营可能产生的影响;光明厂区未批先建的行为是否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第二,新星轻合金向北方联合铝业(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铝业)采购铝锭占比超过70%的原因及其合理性、必要性,是否有其他经济可行的替代供应商,是否对北方铝业形成依赖,供应商集中风险是否充分揭示;公司采购铝锭价格的定价依据,采购方式、结算方式和运费、采购价格变动趋势与公开市场的方式、价格是否一致,价格是否公允,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与北方铝业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相关的利益安排或承诺;公司主要原材料及能源耗用情况与公司产品产销情况是否匹配,运费的采购金额与发行人销售数量及金额是否匹配;相关信息和风险是否充分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