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上市公司利用会计确认的模糊空间,发布粉饰过的业绩公告,以拉动股价上涨,这种诱导投资者决策的行为是严格禁止的
□ 投资者在阅读上市公司业绩预告时,要抱有审慎态度,当遇到业绩变脸“地雷”时,投资者可向监管部门举报和投诉
业绩预告是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重要内容之一,不仅是上市公司经营运作状况的数字化呈现,更是投资者在二级市场买卖股票的重要依据。因实际业绩与此前发布的业绩预告存在较大差异,一些上市公司近日收到了深交所监管函。业内人士表示,要多措并举严防上市公司业绩变脸。
11月23日,深交所官方网站发布了《关于对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监管函》提出,*ST烯碳曾披露业绩预告,预计2017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在-5000万元到-3000万元之间。该公司2017年半年报显示,公司2017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0608980.23元。该公司上半年业绩与已披露业绩预告存在较大差异,但未及时披露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无独有偶,在同日发布的《关于对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中,*ST华泽2017年前三季度业绩与已披露的业绩预告也存在较大差异,也未及时披露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对于*ST烯碳、*ST华泽存在低估亏损制造虚假利好消息的行为,深交所公司管理部监管员表示,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规则》的规定。深交所希望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规及《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上市公司业绩频频变脸并非近期市场上出现的个别案例。2017年4月份,深市中小板公司预告了上半年的业绩,其中148家公司按照规定在7月15日前修正了上半年业绩。70家公司业绩预计向上修正,其中4家公司亏损减少,6家公司修正后由亏转盈,19家公司盈利预计调增比例超过50%,41家公司盈利预计调增比例在50%以内。在业绩预计向下修正的78家公司中,10家公司亏损金额有所增加,12家公司业绩修正后由盈转亏,其余56家盈利预计调减的公司中,47家公司调减比例在50%以内。
深交所对业绩大幅修正的公司予以高度关注,特别是修正后业绩变脸的公司,向公司发出问询函、关注函,要求公司详细披露业绩预计变脸的原因。对于业绩预计修正存在违规行为的公司,深交所后续将视情况采取相应监管措施。
上交所相关负责人也公开表示,为保护投资者的知情权,上市公司在披露业绩时,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规范运作,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促使公司规范运作,并保证公司及时、公平、真实、准确和完整地披露所有重大信息。有上市公司利用会计确认的模糊空间,发布粉饰过的业绩公告,以拉动股价上涨,这种诱导投资者决策的行为是资本市场严格禁止的,同时行为主体也将成为重点监管对象。
“除了要规范上市公司行为外,证券交易所和投资者也应各尽其责。”国开证券研究部副总经理杜征征建议,一方面,沪深交易所是上市公司发布业绩预告等信息披露内容的监管力量,应负有“审核人”职责,加大信息披露监管力度;另一方面,投资者在阅读上市公司业绩预告时,要抱有审慎态度,要知晓“业绩预告毕竟只是预测性数据,与上市公司实际业绩或存在一定差异”,当遇到业绩变脸“地雷”时,投资者可向监管部门举报和投诉,切实维护好自身的合法合规权益。(经济日报记者 温济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