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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卫工劳动维权遭辞退,你怎么看?

http://www.newdu.com 2017/2/16 西安晚报 佚名 参加讨论

  主持人:今年元旦期间,山东济南市章丘区绣惠镇环卫工傅女士因感冒输液,让丈夫替班打扫了两个小时卫生,绣惠环卫所按规定罚傅女士100元。傅女士认为处罚太重,于是多次拨打12345热线反映。2月9日,傅女士不仅没被减轻处罚,反而因此被绣惠环卫所辞退了。绣惠环卫所刘姓所长回应,辞退傅女士主要因为她不服从管理,如果她没拨打热线举报还能继续工作,而打举报电话要付出代价。

  王彬(浙江 大学生):该单位仅仅因为这名环卫工的投诉举报,就以让其付出代价为由将其辞退。这无理可循,也无规可据。不仅如此,这样因为投诉就去辞退环卫工的行为,凸显了该单位辞退劳动者的随意性,而且,这实质上还违背了相关的法律。

  主持人:傅女士因输液治疗找丈夫来替班,却遭到罚款,这种处罚显然很冰冷。

  李英锋(河北 公务员):诚然,傅女士找人替班违反了环卫所的规章制度,但从另一个角度看,傅女士生了病还不忘工作职责,也是责任心和敬业精神的体现。生病的劳动者理应得到单位的慰问和关怀,得到放假、休息等相关的权益保障,即便找人替班违反了规章制度,环卫所也应该考量替班原因,做出人性化处理,减轻或免除处罚。傅女士的月工资才800多元,一次替班就要被罚100元,处罚确实太重,也太不人道。

  主持人:此事无疑再一次提醒大家,环卫工权益保护的羸弱现状。

  朱昌俊(四川 媒体人):这一事件除了反映出涉事环卫所的不近人情与“霸道”,进一步突显了环卫工的维权困境,更无意间抖落了另一个秘密:根据2016年济南最低工资标准,傅女士所在的章丘的最低工资为1550元。换言之,环卫所支付傅女士的工资居然仅仅只是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一半多一点。该环卫所之所以对傅女士的举报表现出如此大的“反应”,难道也是担心这个违背法律规定的工资水平被相关部门发现?底层职业者的劳动权益保护状况,直接标示出一个社会劳动权益保护水平的“底线”高度。屡屡发生的环卫工被莫名辞退的现象,不应该仅仅只有从道德上予以谴责,即有的劳动法律,理当让“任性”的环卫所们付出应有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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