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有关要求,做好汽车投资项目核准备案工作,3月28日上午,产业司司长年勇同志主持召开汽车投资项目管理工作会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负责同志和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议通报了《关于完善汽车投资项目管理的意见》(简称《意见》)的起草情况及主要内容,北京等12个省级发展改革委负责同志围绕《意见》和汽车产业发展作了交流发言。年勇同志总结时要求各地完善汽车投资项目管理,促进汽车产业健康有序发展。一是禁止核准新建传统燃油汽车生产企业投资项目,严格控制现有汽车企业扩大传统燃油汽车产能;二是规范新能源汽车投资项目条件,促进新能源汽车健康有序发展;三是大力推进动力电池等核心技术攻关和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夯实产业发展基础;四是加强汽车产能监测、分析和预警,引导企业和社会资本合理投资;五是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落实汽车投资项目监管责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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