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昆明4月12日讯(记者周斌、郑义)记者从云南省扶贫办了解到,该省将今年4月作为全省脱贫攻坚领域问题整改月,以“找问题、补短板、促攻坚”为主题,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集中整改。云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已于4月初向各州(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和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印发《全省开展脱贫攻坚“找问题、补短板、促攻坚”专项行动方案》,全面启动专项整改行动。
此次整改行动主要包括六个方面任务,旨在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扶贫开发战略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对标“两不愁、三保障”和“六个精准”要求,集中查找突出问题,调整完善政策措施,改进工作,补齐短板,推进全省脱贫攻坚工作健康发展。
查找和整改易地扶贫搬迁中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搬迁对象不符合“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六类地区标准;建档立卡贫困户负债建房;选址不科学,不符合“搬得出、稳得住、逐步能致富”目标要求;新建住房超面积;超规模、超计划搬迁;建新不拆旧;政策混用,扩大易地扶贫搬迁政策适用范围等。
查找和整改贫困对象识别不精准的问题。主要包括:因工作不细致导致的贫困对象错评、漏评;因基层干部优亲厚友、扶富不扶贫导致的错评、漏评;个别地方在国家规定的贫困户建档立卡标准外增设附加条件导致的错评、漏评;民主评议程序流于形式,或者简单以票选贫导致的错评、漏评等。
查找和整改贫困退出不精准的问题。主要包括:未综合考虑医疗、教育、住房安全稳固、饮水安全等因素,仅以单一收入指标作为脱贫标准;把建档立卡贫困户预期收入当作已有收入而提前退出;层层加码,“巧算”收入,要求贫困群众摘帽;该退出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没有及时退出等。
查找和整改帮扶措施不精准的问题。主要包括:因村因户因人施策不到位、措施一刀切;简单发钱发物、帮扶措施简单化、短期化,缺乏针对性和长远考虑,影响稳定脱贫;产业扶持“拍脑袋”决策,导致产业扶贫项目难以为继;教育、动员和思想发动不到位,贫困群众依赖思想严重、脱贫内生动力不足、靠穷吃穷等。
查找和整改各类扶贫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层层截留、虚报冒领、挥霍浪费、贪占挪用,资金分配和拨付不规范,资金滞留或结余较大,重资金争取、轻资金监管,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等。
查找和整改各地区各部门工作作风不深入、不严实的问题。主要包括:对脱贫攻坚情况不清、底数不明;对脱贫攻坚的方针、政策、目标、任务理解不透;政绩观、脱贫观出现偏差;责任心不强;急功近利,急于求成;责任不落实;形式主义;作风不严实,工作大而化之,工作标准不高等。
为确保此次集中整改取得实效,云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对全省各地区各部门提出三点工作要求。一是统一思想。要把思想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上来,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主动适应脱贫攻坚新形势新新要求,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薄弱环节,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做好问题查找和整改工作。二是落实责任。以各地区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这次专项整改行动的第一责任人,要求其切实加强领导,勇于担当,对标对表,对岗对责,对脱贫攻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排查、集中整改,做到找问题不留死角、定措施不留空白、抓整改不留盲区。三是边查边改。要通过各种途径和有效方式,认真查找本地区本部门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原突出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分析产生原因,做到见人见事,拿出有针对性的措施和办法,明确责任和整改时限,挂账整改、销号管理。要坚持边查边改、即知即改,于4月底前形成整改报告报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