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何文英
近期,湖南省安监局一纸安全生产督查情况通报揭开了湖南黄金旗下矿山存在的诸多安全隐患。无独有偶,湖南黄金控股股东湖南黄金集团旗下金水塘矿业亦因3月内连续发生3起安全事故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
两子公司
被省安监局点名整改
据湖南省安监局通报,3月29日至3月31日,省安监局对益阳市非煤矿山安全工作进行了督导,随机抽查了湖南安化渣滓溪矿业有限公司(含尾矿库)、湖南安化湘安钨业有限公司等企业,并对湖南黄金旗下两矿山暴露出的安全隐患问题提出点名整改,要求在1个月内将有关行政处罚及整改落实情况报备。
在督查中发现地下矿山风险管控不到位,发生事故的可能性仍然较大。如湖南安化湘安钨业有限公司110-80中段通风上山为人员上下主要通道,未设置梯子或踏步,安全条件不达标;箕斗井80中段车场未设躲避硐室;;监控室人员定位系统失效,只能显示部分下井人员等。
另外,尾矿库安全管理需加强。湖南安化渣滓溪矿业有限公司老尾矿库早已达到设计标高,石板冲尾矿库建设试运行期限已过,但未组织工程验收。
资料显示,湘安钨业系辰州矿业控股子公司,安化渣滓溪系辰州矿业全资子公司。记者致电湖南黄金董秘王文松,对方表示对此事具体情况尚未知悉。
曾瞒报安全事故
信披只字未提
上述安全隐患只是冰山一角,湖南黄金对于2015年的一起较大安全事故只字未提难免有信披违规之嫌。
记者在省安监局网站上查阅到,2015年4月份,湖南安化渣滓溪矿业有限公司新建500T/D选矿厂工程(以下简称“新选矿厂”)在进行塔吊拆卸作业过程中,发生塔吊坍塌事故,致3人死亡,1人受伤,事故直接经济损失244万元。
事故调查报告显示,事故直接原因系无证作业人员违章操作致使塔吊失衡发生坍塌。事故调查报告对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中提及,建议对湖南安化渣滓溪矿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曾庆彬由市安监局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并由公司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建议对分管新改扩建工程的湖南安化渣滓溪矿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欧阳景权由公司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然而,这起3死1伤的较大安全事故并未及时披露,且在湖南黄金2015年年报中也只字未提,在年报中处罚及整改情况一栏公司也以不适用敷衍了之。
“这是我们承建方发生的一起事故,现在安全生产实行连坐制,作为甲方我们也受到了相应处罚。”王文松认为该起事故不影响重大生产经营,因此未予披露。
金州律师事务所律师钟文科表示,根据《矿山安全法》,湖南黄金作为安化渣滓锡矿业的全资一级母公司虽无法直接决定、保证其安全设置及工程建设等具体工作的落实,但亦不能免除其对子公司负有安全管理监督义务。同时,湖南黄金作为上市公司亦属于公众公司,其要积极督促子公司做好管理工作,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更好维护投资人及股东的权益。
“从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角度以及确保投资者公平信息权的角度出发,如发生事故,对于上市公司及负有披露义务的上市公司董秘应在安全事故发生后争取尽可能快地通过公告等形式进行明确说明及信息披露。而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上市公司的同时又是国企,在社会责任的履行上应更应有所担当。”钟文科告诉记者。
黄金集团事故频发
旗下矿山被扣证
据省安监局最新消息,今年3月湖南省安监局召开会商会,专题研究湖南黄金集团及下属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会上,湖南省安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朱崇洲指出,湖南黄金集团下属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多发,特别是今年以来不到3个月连续发生3起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很严峻、不容乐观,必须高度重视。
值得一提的是,早在2016年8月省安监局就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湖南黄金集团的安全生产工作。会上指出,在2016年7月全省开展“三大行动”期间湖南黄金集团旗下的宝山矿业和金水塘矿业连续发生两起安全生产事故,必须引起警觉。
根据上述公开资料,湖南黄金集团旗下矿山在近半年内已发生5起安全生产事故,风险管控之弱由此可见一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