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环保部从全国抽调5600名执法人员,在京津冀及周边“2+26”城启动环境保护史上最大规模强化督查。
昨日,为期2周的首轮督查结束。环保部环监局局长田为勇在发布会上披露,截至20日24时,首轮督查共28个督查组,检查企业4077家,发现2808家企业存在环境问题,占总数69%。
环保部部长将亲自带队开展巡查
昨日,在环保部4月例行发布会上,田为勇介绍说,第一轮次督查发现的重点问题都已交给地方办理。接下来每个城市拉问题清单,到期完不成将被追究责任,以这种销账式方式,让工作做得更扎实。
另据介绍,本月21日已启动第二轮次督查。到今年年底,京津冀“2+26”城将接受25轮次密集督查。其间,环保部将组织由“办案高手”和“办案能手”带队的巡查组开展巡查,目前首批7个巡查组已奔赴京津冀。
此外,环保部部长也将亲自带队开展巡查。
“按日计罚”存重大缺陷致适用差
田为勇还在会上透露,2015年新《环保法》赋予环保部门“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移送行政拘留和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5种执法新手段,但在2016年全国查处的22730件五类案件中,此前呼声很高的“按日连续处罚”在实际执行中仅1017件。
“目前来看,按日计罚的适用率在五类型中最低(据第三方统计,不足5%)。”田为勇说,各地在去年执行过程中也提了相关意见。
据了解,在今年全国“两会”上,环保部部长陈吉宁在谈及“按日计罚”在操作层面的执行困难时打比方说:“逃票者被抓拒绝补票时才能处罚。”
“制度设计存在重大缺陷,导致在执行中适用性比较差。”田为勇表示。
追问1
为何启动一年大督查?
田为勇说,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李克强总理提出“蓝天保卫战”,实施重点行业污染专项整治,对所有重点工业污染源实现24小时在线监控,确保监控质量,到期不达标企业坚决依法关停。
“这是两会期间总理向全国人民做的一个郑重承诺”。田为勇说,如何做好这项工作,环保部党组做出重大决策,开展为期一年的“蓝天保卫战”,这次大督查的核心就是“蓝天保卫战”。
田为勇说,21日正好是大督查正式启动满两周,接下来一周是督查组第一组和第二组的交接周。前面查出哪些内容?发现哪些问题?交给地方办了哪些事情?这些都要交接给第二组。第三组将来也以这种方式和第二组交接,如此在“2+26”城开展25轮次督查。
追问2
如何防止问题企业复产?
此前曾出现企业撕毁封条复产的情况。此次督查如何保证不反弹?
田为勇说,督查设计时就明确,不代替地方监管责任,督查发现问题交给地方,必须挂账完成。督查后有后续组交接,后续组要看前面组交办的事情是否完成。
同时,环保部还将不定期派出巡查组。田为勇说,环保部从全国选出一些“办案高手”和“办案能手”,将不定期下去巡查。既要对已查出的问题落实情况进行督查,也要查有没有新问题。
“督查组干得怎么样也要查”,田为勇表示,首批7个巡查组21日已经由“办案高手”带队出发。
“部长也提出他也要带队查一次。”田为勇说,如果地方处理不到位或出现反弹,环保部将采取约谈、限批等措施,并追究相关人责任。
追问3
如何应对污染源造假?
田为勇表示,污染源造假,特别是在线监控设备造假是重点打击对象。“大家感觉造假的比较多,但实际上比例较小”,他介绍说,第一轮督查发现问题的2808家企业仅8家确认造假,占0.3%。
“虽然占比小,但这项工作难度比较大,需要很强的专业知识和技术。”
针对该问题,中央可能会出台相关文件强化监管。田为勇介绍,从环保部来说,首先是安装在线监测设备。“我们在国控的大的企业装了一万多套在线监测设备,相当于在前方装了哨兵,能及时发现问题”。
此外,田为勇还表示,目前环保部已编制“打假秘笈”,列出了各种可能作假的情节和环节;同时还在研究新的控制手段,让公众监督,最终让假数据寸步难行。
追问4
如何挑选5600名督查员?
田为勇介绍,这次全国抽调的5600人,有3000多人是京津冀地区的执法人员,剩下近2000人从其他省份抽调。
在人员挑选时,主要是省里推荐。推荐人员都有丰富的执法经验,而且必须是支队长或副支队长。“支队长就是各个城市一级管执法的头”,田为勇解释说,由他们当组长来带队检查。
另外,在人员安排方面还要考虑他们的专业背景,田为勇表示,这样才能很快适应工作。
“这次抽调的浙江、杭州的组员,过去做过很多打假工作,此次督查打假工作主要由他们完成。”田为勇说,抽调队员是针对执法对象的特点精心挑选的,这样工作起来更有针对性。
■ 焦点
渗坑事件环保部正组织土壤详查
涉及逃避监管方式排污和非法排放危险废物;环保部对此类问题将发现一起严肃处理一起,绝不姑息
新京报讯 (记者王硕)近日,河北廊坊大城县和天津静海区“渗坑污染事件”引发广泛关注。昨日上午的环保部例行发布会上,环保部环监局局长田为勇回应称,针对该事件,环保部正在组织土壤详查,后期将公布详查结果。
田为勇表示,从初步调查结果看,天津和河北这两起渗坑事件,至少涉及以渗坑渗井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污和非法排放危险废物两方面的违法行为。
“无论渗坑怎么形成的,历经多少年形成的,都是在非法排放污染物。另外,与以前有些不同,这一污染是企业通过非法倾倒排放一些废物产生的。这种行为从国家层面要严厉打击,环保部对此类问题将发现一起严肃处理一起,绝不姑息。”
田为勇说,渗坑渗井问题早在2008年《水污染防治法》修订时就已列入,那时对此类违法行为在法律上已有明确规定。2013年,“两高”司法解释把“通过渗坑、渗井排放污染物的行为”列为可入刑的一种。2015年新《环境保护法》实施后有更多执法手段可用,“说明问题已经相当严重,必须采取更严厉措施”。
田为勇表示,环保部高度重视此次渗坑污染事件,正在组织土壤详查,详查结果会向大家公布。
新京报记者 王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