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蒋梦惟 张畅)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加大土地供应尤其是自住房用地后,北京土地市场逐渐进入供地高峰期,仅在“3·17”新政后就已累计成交10宗集中建设自住房用地,可建设建筑规模约87万平方米,成为房企追逐的目标。其中4月27日,位于丰台区等三宗自住房地块同日成交,为北京再度提供了建筑规模约26万平方米的自住型商品住房。针对此前曾出现两宗自住房用地成交楼面价高于销售限价的情况,业内专家表示,个别中介机构将住宅成交价格与公建成交价格混为一谈,得出地块成交价格超过自住房销售限价的结论是不正确的。
随着“3·17”之后一系列调控收紧,过去引发开发商热抢的普通宅地成交热度逐渐归于平稳,而具备较大价格优势、较小销售风险的自住房地块已然成为 “主角”,仍然维持较高的热度。例如4月27日先后出让的丰台区、顺义区仁和镇、顺义区天竺镇三宗自住房用地区位优势明显,均位于轨道交通沿线等交通便利的区域,最终分别以22.98%、37.5%和48.46%的溢价率被两家房企摘得。
此外,还有个别自住房地块出现了超出市场预期的成交结果,其中4月25日竞拍的朝阳管庄地块、大兴瀛海地块成交楼面价均超过了自身的销售限价。对此,有业内专家指出,该两宗地块的情况有所不同,因为规划用地性质为F1住宅混合公建用地,由于住宅部分房屋销售价格均限定为2.9万元/平方米,测算公建部分楼面地价分别约为4.52万元/平方米和4.75万元/平方米,低于目前项目周边在售公建最高成交均价,楼面价处于合理水平。有个别中介机构将住宅成交价格与公建成交价格混为一谈计算,得出地块成交价格超过自住房销售限价的结论是不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