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航)到本月7日,环保部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个城市的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已经开展了一个月。昨晚环保部通报了这一个月的督查情况,共有5594家企业单位存在环境问题,占督查企业单位总数的约三分之二。
环保部介绍,截至5月7日,28个督查组共督查8447家企业单位,发现5594家企业存在环境问题,约占检查总数的66.2%。存在问题的企业中,“散乱污”问题企业1930个,超标排放的30个,未安装污染治理设施的512个,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的507个,涉嫌在线监测弄虚作假的12个,存在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问题的179个,防扬尘措施不完善的1075个,存在其他问题的1349个。
记者了解到,督查期间,各督查组每天将督查发现的环境问题上报环保部,同时抄送所在城市人民政府。环保部对督查中发现的突出环境问题,印发督办通知,责成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山东、河南等6省市的环保厅局对督办问题进行整改。
5月5日,环保部印发最新一批大督查发现问题的督办通知,共督办738个突出环境问题。其中北京市19个、天津市8个、河北省239个、山西省63个、山东省290个、河南省119个。督办的环境问题中,涉及“散乱污”企业违法生产的411个,其他突出环境问题327个。J0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