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频道,考生的精神家园。祝大家考试成功 梦想成真!
会员登录 会员注册 网站通告:

财经

搜索: 您现在的位置: 经济管理网-新都网 >> 财经 >> 产业经济 >> 房地产 >> 房产资讯 >> 正文

江西暂停发放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

http://www.newdu.com 2017/5/11 新华社 余贤红 参加讨论

  新华社南昌5月10日电(记者余贤红)近日,江西省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继续实施个人住房差别化信贷政策,支持首套住房消费,暂停发放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

  根据上述意见,江西将严格执行个人住房差别化信贷政策,支持首套住房消费,引导金融机构严格执行二套房首付比例及利率水平,暂停发放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严格审查住房贷款申请人的资金来源,严厉查处“首付贷”“过桥贷”等金融杠杆配资业务和“假按揭”违规行为。

  对商品住宅库存消化周期不足6个月的市县,已经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暂停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商品住宅消化周期为6-12个月的市县,应提高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停止第三套及以上使用公积金贷款。

  为完善商品住宅预售监管,该意见提出已取得预售许可或办理现房销售备案的开发项目,要在10日内一次性公布全部房源,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公开公正对外销售,严肃查处捂盘惜售、囤积房源、炒买炒卖、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

Tags:江西暂停发放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  
责任编辑:admin
相关新闻列表
没有相关新闻
请文明参与讨论,禁止漫骂攻击。 昵称:注册  登录
[ 查看全部 ] 网友评论
  • 此栏目下没有推荐新闻
  • 此栏目下没有热点新闻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 在线留言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隐私 | 返回顶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