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四川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修订草案)》正向社会征求意见,《草案》规定,独生子女的父母年满60周岁,“患病住院治疗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支持其子女进行照料,并给予每年累计不低于3天的照料假,照料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百徳孝为先。年迈父母卧病在床,自然离不开子女的悉心照料。四川拟出台的这项条例,将填补患病老年人的权益保障空白;同时,也将引导子女多关爱父母,向社会传递了老有所依、病有所养的积极信号,是得民心、合民意之举,值得肯定。当然,好政策的兑现离不开落实。一方面,要充分征求用人单位的意见建议,在提高用人单位政策知晓度的同时,使政策更加完善,切实保障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为政策落地清除障碍。另一方面,畅通群众监督投诉渠道,对不落实相关规定的用人单位严格处罚,倒逼政策落实到位。——郑块金
牺牲了一定生育权的独生子女家庭是一个庞大的群体,不论政策怎么变,都理应得到政府层面的有力扶助。虽然社会一直鼓励子女常回家看看,可考虑到骨感的现实,年轻人往往“人在江湖身不由己”。而有了这个“照料假”,父母生病时,子女便可无后顾之忧地回家尽孝。这体现了当地政府对独生子女家庭的一种制度关怀,温暖人心。——子 瑜
冷静下来想想,对于独生子女家庭而言,父母卧病在床,几天的“照料假”真的够吗?更何况,对于“421家庭”,独生子女要赡养的老人不是一两个,而是四个呀。这里头,不仅时间、精力无法分配,经济上的压力也够呛。因此“独生子女照料假”只能说是聊胜于无。而要真正纾解独生子女家庭的生活压力,还需从顶层设计出发,进行制度兜底,由政府牵头,公益等社会组织参与,构建完善的医疗、养老保障体系,才能真正解决独生子女家庭的后顾之忧。——文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