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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构*ST众合:一场实控人债台高筑引发的减持大战?

http://www.newdu.com 2017/7/17 界面新闻 佚名 参加讨论

  成立于2002年,登陆A股于2006年的*ST众合(002070),在2015年、2016年以及2017年一季度连续录得亏损之下,如今已身处暂停上市的边缘。与此同时,这家公司更要面对董事长被逮捕、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等艰难局面。

  近年来,“许氏”股份的不断减持,减持背后的各种举债,以及频繁的资本运作,构成了*ST众合最直观的三大主旋律。不过界面新闻记者注意到,虽然近年来资本运作不少,但现今*ST众合仍陷入深深的停牌状态中,等待它的未来尚未可知,剩下的时间亦不算多。

  不翼而飞的股权

  从*ST众合当初的招股说明书可见,*ST众合由“许氏”家族(许金和、许木林、许建成)以及几家同为福建莆田市秀屿区月塘乡的法人共同发起。

  许金和是福建省莆田市人,曾为*ST众合前董事长、总经理,也任过第九届、第十届、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等职务。

  许金和与许木林是兄弟关系,与许建成是父子关系,许木林与许建成是叔侄关系。

  “许氏”的集中减持,要从2015年3月18日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许金和说起。

  *ST众合2015年3月24日公告称,2006年10月公司上市后许金和持有公司股票2492.3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08%,在2010年6月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后,稀释了4.93%个百分点,持股比例由23.08%降到了18.15%。上市后至2015年3月17日,许金和未曾减持过公司股票,其间因送转许金和持股数量上升为1.15亿股。但这一“金身”在2015年被打破。

  2015年3月18日,许金和减持了250万股,减持比例0.39%,而这个减持源自许金和与莆田人李某某之间的个人借款纠纷。公开信息显示,2013年6月许金和持有的公司股份8802.55万股、许建成持有的公司股份7028.46万股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该债务纠纷诉讼本金为7005.68万元。2014年7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出具了《执行裁定书》:冻结、划拨许金和、许建成银行存款7005.68万元及其利息等。2015年3月12日许金和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汇款1亿元作为执行保证金。但在许金和未收到任何通知的情况下,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15年3月18日执行卖出其持有的众和股份250万股,许金和期后对此也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

  许金和持股比例从18.15%降到17.76%,减持金额2755.49万元。截至当时,许金和、许建成持有的部分公司股票因借贷或担保纠纷均处于司法冻结状态。

  时间来到2015年12月23日,*ST众合公告,许金和的1.12亿股以及许建成的9136.99万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32%均处于司法冻结状态。而就在12月23日,许金和的646.4万股再度遭遇减持,其持股比例由17.62%降为16.6%,减持金额1.68亿元。公告显示,本次股份卖出非许金和本人行为,而其中的95万股(涉及金额2466.58万元)仍然是由前述许金和与李某某之间的纠纷引起。

  值得注意的是,相比上一次的股权变动公告,许金和持股17.76%与17.62%之间,有0.14%“不翼而飞”,约88.31万股,另外许建成的持股数量也少了88.32万股。作为两个持股超过10%的股东股份减少,上市公司却没有公告提示。

  实控人两年套现16亿元

  2015年12月24日,许金和的股份又减少了666.88万股,减持金额1.67亿元,持股比例由16.6%下降为15.55%。对于这一次的减持,许金和同样表示非本人行为,卖出股份系司法强制执行,但公告表示具体情况尚在核实中。

  2015年12月25日,同样戏码上演。许金和减少了497.49万股,减持金额1.25亿元,其持股比例从15.55%进一步下降到14.77%。这次的减持公开资料中提供了一些信息。2013年2月许金和将持有的公司股份2200万股(2013年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后,质押股份数为2860万股)质押给重庆国际信托,融资本金为人民币8300万元,该融资已到期。2013年5月许金和将持有的公司股份5000万股(2013年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后,质押股份数为6500万股)质押给平安信托,融资本金为人民币2亿元,该融资已到期。

  公告显示,2015年12月23日、24日、25日的减持,与其将股票质押给重庆国际信托、平安信托的前述融资到期兑付事项有关。公告中许金和表示,其正向法院协商停止强制执行,同时承诺尽快寻找资产管理公司在法院主持下通过转质押承接其及许建成个人债务。

  减持的势头一点没减。2016年,*ST众合分别在1月4日、5日发布了减持公告,许金和再度成为焦点,其股份在2015年12月28日、29日、30日、31日连续遭遇卖出,涉及减持金额2.32亿元,其持股比例一口气从14.77%下降到了12.97%。经查询,本次股份卖出系司法强制执行。经许金和了解,本次被执行卖出股份仍然与其将股票质押给重庆国际、平安信托的融资到期兑付等事项有关。许金和表示,经向相关执行法院了解,截至2015年12月31日收市该执行案件已执行完毕。

  2016年8月5日,许金和的股票再度减持551.9万股,涉及金额约1.14亿元,持股比例再度减少,从12.97%降到了12.1%。经问询许金和,此次股份卖出仍然非其本人行为,系被司法强制执行卖出。与此同时,在2016年8月9日公告中,许金和还“预言”,将在未来6个月内减持超过5%但不超过10%的股份。

  2017年年初,许金和的股份分别在1月12日、17日、18日、19日遭遇减持,涉及金额9837.98万元,持股比例从12.1%减少到10.92%,仍系司法强制执行。1月12日的减持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从深交所信息可看到卖方营业部为平安证券深圳金田路营业部。

  2017年4月20日、21日、24日,许金和的股份再度遭遇集中减持,套现金额6893.84万元,持股比例再度从10.92%降为9.93%,已然不足10%。

  综上,从2015年3月18日一路到2017年4月24日,两年时间里,许金和的持股比例18.15%降到了9.93%,减持比例8.22%,套现金额达到了10亿元左右。

  另一位许木林的减持,则明显快捷得多。

  界面新闻记者看到,2015年6月9日*ST众合的一份“拟减持”公告显示,公司第三大股东许木林(与许金和为兄弟关系)拟在未来6个月内合计减持达到或超过5%,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8000万股,减持所得计划用于家族债务及设立产业并购基金。当时许木林持股1300万股,占总股本2.05%。在2015年6月9日发布公告之后,2015年半年报的股东名单中已然不见其踪影(第十大股东持股比例0.32%),显然在发布公告至当月月底的14个交易日内,许木林快速撤离,假如其悉数卖掉手中的股票,以14个交易日均价16.818元来计算,套现金额2.19亿元。

  “许氏”成员中,许建成作为后起之秀,其减持则从2016年年中开启。

  2016年5月10日许建成持股因竞价交易减少了630万股,以24.346元的减持均价来计算,涉及金额1.53亿元,其持股比例从14.38%下降到13.39%。公告称,此次卖出股份系法院通过竞价交易方式卖出以偿还大股东债务。

  2016年8月30日公告显示,许建成的股份在8月26日再度以19.864元的均价减持了630万股,涉及金额1.25亿元,许建成持股比例落到了12.4%。

  这次的减持除了知道系被司法强制执行卖出之外,没有任何其他信息。

  强制的减持此起彼伏,2017年3月24日许建成的630万股再度被司法强制执行卖出,持股比例从12.42%下降到11.43%,涉及金额9943.29万元。(2016年第四季度,许建成的持股默默增加了14.701万股,未有披露)

  梳理来看,许建成所持股份集中减持的这3次,合计套现金额约3.77亿元。再加上许金和以及许木林所涉及的减持,“许氏”这两年套现金额当接近16亿元。

  “许氏”的减持,从公开信息来看,大部分都是“被动”所为,似乎大部分都进了别人的腰包,那么到底是什么令一家上市公司的家族股东欠下了这么多的债务?

  甩卖股权幕后黑手:高杠杆

  “许氏”债台高筑主要来自两部分杠杆的爆仓——质押和借款。

  首先是质押。“许氏”的质押从2011年开始。*ST众合的2010年年报显示,截至2010年年底时,许金和、许建成、许木林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并未设定质押。而翻过年关,2011年1月28日就首现许金和和许建成将手中的1312万股和1049万股质押给了华宝信托。许木林也在2011年4月份将手头的750万股质押给中融国际信托。2011年年报中显示,许金和持有几乎100%的股份处于“质押或冻结”状态,许建成持股的68.92%处于“质押或冻结”状态,许木林也有48.74%的股份处于“质押或冻结”状态。

  这之后的几年里,“许氏”所持股票中质押占比大部分时间处于高位,保持了一贯的风格。比如之后的2013年,许金和持股中有81.17%处于质押状态;许建成持有股份中有67.96%处于质押状态;许木林当时是100%持股处于质押状态。高比例质押状态直到2016年,才有比较明显的变化。据2016年年报,许金和质押降为了0,许建成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持股比例为50.29%,较之前有所下沉。许木林已然不在股东名单中。

  值得注意的是,从公开信息来看,质押无疑是将*ST众合以及相关人拖入深渊的主要原因之一。据*ST众合公告显示,2015年年底许金和持股遭遇司法强制执行卖出,正是与其质押给重庆国际信托、平安信托的融资到期兑付等事项有关。

  除了质押之外,一直与“许氏”资金链密切相关的一块,还有个人借贷。

  股权被司法冻结一事是从2013年开始浮出水面。就在2013年6月18日,*ST众合发布相关公告称,2013年1月21日,因股东个人借款纠纷诉讼,公司第一大股东许金和持有的公司股票3462股、许建成持有的公司股票2205.635万股被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冻结,合计冻结股数占公司总股本的4.51%。不过,公告中称,合同双方已签署了调解协议,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已完成股票及其他资产的解冻解封手续,2013年6月14日上述冻结股份已解除冻结。但紧接着的6月25日,*ST众合再发公告称,6月14日、21日,许金和的8802.55万股和许建成的7028.46万股分别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冻结期限2年。原因仍是借款。

  据悉2011年起,许金和与闽籍(莆田市秀屿区人)在京人士李某某之间有个人借款往来,许建成为担保人,截至2013年年初尚有部分借款未还清(根据其本人委托律师了解到的情况,对方的诉讼本金为7005.68万元)。2013年3月,李某某与某房产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双方协商同意以代付购房款形式清偿债务,许金和代李某某向房产开发商支付购房款并已全额支付。至此,许金和与李某某之间的借款已清偿完毕,李某某提起诉讼的动机不明。

  也正是因为上述纠纷,导致2013年年报显示许金和以及许建成的股份在年底时,几乎100%处于冻结状态,“许氏”的股权被司法冻结长期战役由此展开。

  界面新闻记者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站信息查到,在*ST众合的公告中所描述的李某某,很可能是一位叫李金林的人。据2013年10月31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13)二中民初字第09909号】,原告李金林1960年3月29日生,被告许金和1958年7月1日生,被告许建成1980年7月3日生,该案2013年6月5日受理,与*ST众合公告里的时间吻合。

  据李金林起诉称,因许金和急需资金,许金和、许建成经与李金林协商一致,三方于2011年11月18日签订《借款合同》一份,约定李金林向许金和提供借款80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11年11月18日至2012年5月17日共6个月,到期后一次性偿还完毕。

  基于同样原因,2012年1月17日,李金林与许金和、许建成签订第二份《借款合同》,约定李金林再次向许金和提供借款45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12年1月17日至2012年4月16日共3个月,到期后一次性偿还完毕。

  而按照李金林的描述,许金和在前几个月支付了相关利息之后,便没有后继,经多次催要无果最终起诉。而同样在这个判决书中可以看到,许金和也提到代李金林向潍坊宝地置业有限公司支付了“宝地泰祥府项目”的购房款10050万元,以抵偿借款,不过此事李金林不予认可。最终法院判决许金和应向李金林给付借款本金7005.68万元、借款利息325.34万元、借款本金利息(4倍同期贷款基准利率)。

  界面新闻记者经过调查发现,与李金林的牵扯其实远未结束,最高人民法院网站信息显示,直到2016年1月26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还在发布“许金和与李金林执行行为异议裁定书”,纠纷仍然没有彻底解决。

  借贷原本没有大问题,但许金和的多项借款中,利息超出常规。就连判决书中法院都表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缔地下钱庄及打击高利贷行为的通知》关于民间借贷的利率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不含浮动)的四倍相关规定,因许金和和李金林之间有关利息的约定超过了上述基准利率的4倍,而超出部分是不予保护的。

  界面新闻记者为此查阅了相关文件,由此也发现了更多借款纠纷。在“隐藏”得更深的2015年11月20日的“众和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以及2015年12月5日的“修订稿”中可以看到,截至当时,许金和除了和李某某有借款纠纷之外,还与林某某有借款纠纷,涉及金额7198万元,为此冻结了1.09亿股;许建成也不遑多让,与厦门某公司和侯某某有借款纠纷,涉及金额1060.8万元和1695万元,为此冻结股份6834.319万股和2302.6741万股等。

  这些借款利息惊人。比如“许金和与陈凤珠、福建君合集团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中,许金和借款约定的月利率为4%;“林秀珍与许金和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中,涉案约定借款月利率2.5%;“沈春治、许金和、许建成、福建君合集团有限公司民间借贷一审民事判决书”中显示,许建成担保的借款所涉及的月利率为2%,超过了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公开的裁定文书当中,当事人许金和的记录就多达110来份,其中大多与借款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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