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通报称,江苏涟水制药有限公司严重违背了《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相关规定,被收回《药品GMP证书》。
通报显示,江苏涟水制药有限公司非激素类产品与激素类产品共线生产未进行评估,缺少防止交叉污染措施;数据可靠性存在问题;未按规程操作。
江苏涟水制药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严重违背了《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相关规定,食药监总局责成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收回该企业小容量注射剂(含激素类)《药品GMP证书》,并督促该企业全面调查评估所有在1、2号激素类生产线生产的种和批次,必要时采取召回产品等风险控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