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频道,考生的精神家园。祝大家考试成功 梦想成真!
会员登录 会员注册 网站通告:

财经

搜索: 您现在的位置: 经济管理网-新都网 >> 财经 >> 产业经济 >> 科技 >> 正文

深圳用户违规停放共享单车 经营企业须30分钟内处置完毕

http://www.newdu.com 2017/8/26 新华社 佚名 参加讨论

  新华社深圳8月24日电(记者 毛思倩)记者从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获悉,深圳从即日起暂停新增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投放,并要求各企业月底前向社会公开押金情况;企业对于用户违规停放的车辆须于30分钟内处置完毕。

  据统计,目前共有10家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进入深圳市场,根据各企业最新上报的数据,投放共享单车约89万辆。

  深圳23日举行规范管理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规范管理整治行动工作部署会,着力解决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规范管理过程中存在的无序投放、乱停乱放、违规骑行、押金风险等突出问题。

  深圳市交委对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明确,从即日起暂停在深圳城市公共空间新增车辆投放,8月30日前,各企业要对已投放车辆唯一身份标签、投放区域、车辆状态完成全面清理排查。

  据部署会要求,各企业需严格规范车辆停放:禁止在机动车道内投放和停放车辆,严格规范道路路侧带内投放和停放车辆,严格规范在住宅、办公、商业、工业、医院、学校、城中村等人流密集场所投放及摆放车辆,不得占用上述场所区域的消防通道、门前两侧10米以内投放和停放车辆。企业对于用户违规停放的须于30分钟内完成处置,处置不及时的进行收车处理;重点区域早晚高峰期须设置专职管理员负责疏导和清理。

Tags:深圳用户违规停放共享单车,经营企业须30分钟内处置完毕  
责任编辑:admin
相关新闻列表
没有相关新闻
请文明参与讨论,禁止漫骂攻击。 昵称:注册  登录
[ 查看全部 ] 网友评论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 在线留言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隐私 | 返回顶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