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部起拍价100元的二手iPhone7,在南京市秦淮区法院组织的司法拍卖中,最终以27万余元的价格成交,成为史上最贵“苹果”。但是,竞买人事后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却表示是因为错看价格而误拍,并表示不会付款。就此,南京秦淮区法院通过官方公号回称,法院对相关情况展开调查,并依法对其中两名参与“恶作剧”的行为人进行了处罚。(9月10日《新京报》)
一部根本没有什么“文物”或“收藏”价值、全新的市场价也不过6000多元、二手货更是应该“跳楼”价的iPhone7,竟然在司法拍卖中被拍出了27万余元的“天价”,这无疑让人看得心惊肉跳,也实在让人匪夷所思。尽管竞买人事后声称事出有因,并表示不会付款。问题是,这说得过去、行得通吗?
根据《拍卖法》的规定,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这其中的违约责任,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就是竞拍者所交的押金将不予返还,在此事件中,押金即为竞拍人交纳的20元保证金。从现有的情况看,竞拍人错看价格的可能性比较小,纵然错看也不是理由。二手iphone 所以被拍下“天价”,一种可能是有人故意搅局,破坏拍卖,恶意让手机拍卖流拍。还有一种可能是有意进行“恶搞”。但不论哪种初衷,由于司法拍卖的押金低廉,造成违约成本比较低,所以竞拍人才敢在报出天价后拒绝“买单”。
然而这只是其一,或是个表象。有道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司法拍卖的押金低廉,竞拍人有空可钻甚至有恃无恐,或许是个因素。但对于没有购买意愿,或明知资金不足,无力支付拍卖款,仍与他人激烈竞价、恶意抬高价格,阻止他人正常竞买,妨碍法院执行等“恶作剧”行为,法律并非没有办法。相反,依照相关规定,押金不予返还是起码,同时,法院还可以根据情节严重程度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上述两名参与“恶作剧”行为人,分别被处以一万元和两万元罚款,其他恶意竞拍的人员,还将继续进行调查,并根据行为人的过错与态度依法处罚就是例证。
这样的处罚说明,司法拍卖不是“娱乐”,权利行使不能任性。也给人以警示,在参与司法拍卖前,务必详细了解相关规则,谨慎而为。尤其要睁大眼睛,把其中的价格给看好了。不然,忘乎所以,一味以“娱乐”的心态任性参与司法拍卖,甚至不惜搞些“恶作剧”,那结果恐怕只能是“吃不了兜着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