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别墅仅向班子成员出售,招待所游泳池一把手独享……央企岂是“大老虎”的私产?掌管着上千亿甚至上万亿的资产,央企老总的权力很大,国家给的待遇也很丰厚,但有些人并不知足。一些老总真是把企业当成了自己的“私人领地”!(9月14日《解放日报》)
国有企业如何变成了“私人领地”?解开这个沉重的问号,首先应从国企老总的权力说起。现代企业制度实行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但经营权即企业老总们的权力,最终受制于所有者;当经营者损害所有者利益时,所有者有权力也有办法制约经营者,直至将滥用权力、损害企业利益的经营者送上法庭。因而,经营者将企业变成“私人领地”这个现象,理论上应该是不成立的。比如,企业重大问题必须由董事会研究决定;财务问题由出资人指派的监事监督,且出资人可定期或随时查阅财务支出情况;人事问题分级管理。在这种体制下,不论董事长还是总经理个人,都无法把企业变成“私人领地”。
但包括一些央企在内的国有企业里,确实存在“私人领地”问题,这从一个侧面暴露了公司治理结构的不规范甚至徒有其名。形式上,包括央企在内的国有企业早已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等组织框架也是清晰的,但事实上,当前的国企治理模式与现代企业制度尚有不小的距离,很大程度上依然是行政化治理模式。而一个企业,它以什么样的治理模式存在,并不是企业自身的问题,而是由所有者决定的。因而需要研究并反思,国有企业走向真正的现代企业制度的障碍在哪里,如何突破。这个问题不能解决,国企经营者权力高度集中、有效监督难以到位的问题,就不好解决。
“大炮不能上刺刀”,解决国企腐败问题,仅仅靠巡视的“大炮”不行,还必须要通过改革去解决权力结构与选人用人体制这两个根本性问题。笔者认为,权力结构与用人体制的问题,从根本上说是由治理模式决定的;国企只有建立起真正的现代企业制度、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才有可能实现企业经营管理权力的规范运行,以及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市场化配置,比如职业经理人掌门国企——终结“企业老总官员化”、“当不上部长送你个董事长”之类的问题。
现代企业制度、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其本质是由资产纽带、利益机制决定的;而只有包括防止权力腐败在内的国企利益与代表国家行使出资人权力的机构的利益相捆绑,解决学界探讨多年的“所有者缺位”问题,才可能出现出资人监管“上刺刀”的利器,从体制机制上避免“私人领地”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