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十一”近在眼前,北京市多家法院发布针对网购的消费提示。记者从法院了解到,这两年来,网购纠纷明显增长,而消费者与电商平台间的纠纷和诉公,目前已不再停留在“打假”阶段。记者梳理发现,在原价与最低价之间做文章、预付定金随意砍单以及退换货复杂的规则限制等,成为“双十一”网购交易中频繁出现的三大“陷阱”。(11月10日新京报)
在各大电商平台的推动之下,今年的“双十一”一如既往的火热,但是消费者却不难发现,相比于往年,今年的“双十一”促销多了很多套路和算计,要想享受到真正的折扣优惠,成了一件颇为烧脑的事情。据此,有网友质疑商家和平台的打折或优惠缺乏诚意。其实在我看来,缺乏诚意只是一个方面,背后的真正原因,也许是始自2009年的“双十一”,迎来了属于自己的“八年之痒”,比如电商之间竞争的日益激烈,导致商家承受不起原来的优惠力度;比如实体经济的复苏,挤压了电商的利润空间等等。
但不管怎么说,对于广大“剁手党”而言,如何避开各种套路和算计,避免掉进商家的消费陷阱,才是最为重要的。如果“双十一”购物既享受不到什么真正的优惠,还可能买到商家处理的库存低质产品,那还不如留着钱平时消费得好。所以说,在“双十一”已经来临之际,消费者避开各种消费陷阱再忙着“剁手”不迟。
根据媒体的盘点,目前比较常见的消费陷阱有三个:价格欺诈,商家通过先提价再降价来忽悠消费者,让所谓的打折、优惠成为泡影;定金欺诈,很多商家大量收取消费者的预售定金,甚至超过了自己的货物库存,到了后面就随意砍单,导致消费者买不到自己心仪的商品;退货猫腻,尽管国家规定除了部分商品之外,其他商品可以“7天无理由退货”,但是商家却自己设置了各种退货的门槛和条件,导致消费者买到不满意甚至是不合格的产品之后,也不能顺利退货,权益受损。
如此种种,只要消费者碰上一次,估计就够心塞的,更别说因为“双十一”期间购买量大、消费多,可能会掉进不止一个的消费陷阱了。我们呼吁商家自律,呼吁平台监管,也期待有关部门加强对整个网购市场的监管,但是作为消费者,仍旧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不要在业已形成的“双十一”狂热购物氛围中失去消费理性,失去对各种消费陷阱的辨别能力。同时,还要学会通过截图、录音等等方式来保留证据,以作为日后遇到消费纠纷时维权、诉讼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