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国家信息中心发布的《信用助力分享经济发展报告》指出,从2016年1月到2017 年 4 月,以免押金为代表的一系列信用服务促进分享经济迎来“指数级”增长,分享经济用户数月均增长 12.7%,日均用户活跃度增长了8.7倍。“信用的乘数效应得到充分体现。”国家信息中心分享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于凤霞表示。(环球网,11月6日)
笔者认为,信用经济与分享经济具有天然的匹配性,一方面信用经济具有交易经济、契约经济和法治经济、道德经济四个重要特征,能有效弥补分享经济的天然缺陷,从而降低了分享经济的交易成本;另一方面信用的媒介作用,在某种程度上具有与货币相似的对商品或服务的索取权,直接创造了对分享经济的需求。因此,这两方面因素使得信用在分享经济中发挥了乘数效应。
据介绍,2016 年中国分享经济市场交易额约为 34520 亿元,参与分享经济活动的人数超过 6 亿人,而“指数级”增长的起点,正是今年年初。而这个时间节点正好是分享经济的重要代表之一共享单车遭遇巨大“押金盈利模式”的时候,共享单车收取了高达90亿的押金池引发了公众的各种担心。一度成为共享单车发展的瓶颈。
今年3月份,ofo宣布与芝麻信用达成战略合作,开启共享单车的信用免押模式,即拥有一定芝麻信用积分的用户免交押金。之后,信用经济开始大规模介入分享经济,报告认为这是分享经济爆发的重要诱因。其实,信用经济与分享经济结合,这并不是一种偶然,两者都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同时,信用经济与分享经济有着天然的匹配性。
从分享经济的特征来看,本质上是一种弱化所有权,强化使用权的新型产权发展模式,而弱化所有权就相当于弱化了传统意义上的控制权,从而引发破坏性等一系列问题,收取押金、加大法律惩戒等保护所有权、强化控制权的措施又无形中增加风险等社会交易成本,这实际上是与分享经济的初衷是背离的。
信用经济与分享经济具有权利让渡的共性,信用是一种建立在授信人对受信人偿付承诺的信任基础上,是后者无须支付现金即可以获取商品、服务或货币的能力。信用具有三个重要的维度:诚信度、合规度(合法)、践约度,在法律和道德体系下,信用经济具有交易经济、契约经济、法治经济、道德经济等属性。
这恰恰能弥补分享经济的不足。数据显示,信用免押比押金更具约束力。以共享单车行业为例,引入芝麻信用后,行业租金欠款率下降52%,违章罚款欠款率下降了27%,丢车比率下降46%。蚂蚁金服研究院副院长李振华表示,“有时候比起押金没收,信用污点更让他们觉得不可接受。”
从经济学的观点来看,信用是一种直接的“购买力”。关于信用在商业流通领域的作用,著名经济学家穆勒在其《政治经济学原理》中指出,信用不是生产力,而是一种“购买力”。他认为,信用能替代货币---“有信用的人,能使用信用购买货物,他因此创造了货物的需求。”实际上,在他那个时代,商品只是货物,而现在延伸到服务等形式。
后来,经济学家亨利.麦克劳德在1889年出版的《信用的理论》说的更直接:“货币的本质不过是向他人要求生产物和劳务的权利与符号,从而实际上是一种信用”(实际上,货币是一种政府主权信用),也就是说,信用从其效用来说等同于货币,因为信用和货币都具有对商品或服务的索取权。他还是一个法学家,从契约的视角来观察信用,信用是一种债权,具有交换性和购买力。他被认为是信用创造论的继承者和发扬者。
现代经济中信用逐渐被人们量化,这就是金融中的征信体系,两位经济学家的“购买力”“货币”的核心观点被引入到人们的现实生活之中,例如银行的信用卡金额就是一种“虚拟资产”。因此,从信用的“购买力”角度来看,信用直接创造了分享经济的需求,信用在分享经济中发挥乘数效应就不难理解了。
正是信用的“购买力”,不仅降低了分享经济的使用者门槛,同时也保障了提供者的利益。其中最显著的就是免押金服务。截止今年4月,在全国381个城市,仅芝麻信用提供的免押金场景就覆盖了酒店、房屋短租、民宿、汽车租赁、共享单车、便民物品、农业设备租赁等八大行业,累计提供免押金额合计313.8亿元。
分享经济被十九大报告明确列为6个新增长点之一,并要求其“形成新动能”。而健全的信用体系是分享经济快速崛起的重要基础。在这个意义上而言,我们亟待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步伐,尤其是鼓励第三方征信机构在分享经济中提供信用服务与探索。(作者系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应用经济学博士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