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深圳11月25日电(郑小红 欧阳永艳)11月25日是第18个国际消除家庭暴力日,深圳当天举办论证会,推动出台《深圳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实施办法》。全国妇联、广东省妇联,以及来自香港和内地的专家学者、社会组织、专业机构的代表120余人参会。
据悉,自2016年3月1日中国《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以来,深圳市公安系统共发出相关告诫书283份,其中,治安处罚49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27人;法院系统共受理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75宗,依法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70份;民政系统共提供人身安全庇护21人次。全市10个区(新区)共建立了10个婚调委、85个婚调室,共调解婚姻家庭纠纷案件684宗。
本次论证会由深圳市妇女联合会、深圳市政协社会法制民族宗教委员会联合主办。深圳市政协副主席王璞表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公安、民政、教育、卫生等部门要结合国家《反家庭暴力法》规定的职责,主动作为,为受害者支起法律安全的防护网。
全国妇联权益部处长李岳阳也强调,深圳要尽早出台反家庭暴力法的实施办法,探索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新路子。
深圳市妇联主席马宏说,尽管近年来深圳市妇联在源头推动、部门合作、典型引领等方面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但深圳家庭暴力投诉案件仍逐年增多,妇联将持续深入推进反家庭暴力工作。
参加会议的多个代表认为,深圳有必要建立多部门合作机制和鼓励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反家庭暴力工作的联动机制,出台强制报告具体实施办法,完善反家庭暴力社会救助制度等等,以保证国家反家庭暴力法贯彻实施。
深圳市妇联副主席蔡巧玉表示,深圳市妇联将与有关部门同心协力,大力推动出台深圳市《反家庭暴力法》的《实施办法》,建立党政多部门合作机制和社会联动机制,共同遏制家庭暴力丑恶现象。(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