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报国务院批准,我国将自12月1日起,对部分消费品进口关税进行调整。据悉,此次降低消费品进口关税,范围涵盖食品、保健品、药品、日化用品、衣着鞋帽、家用设备、文化娱乐、日杂百货等各类民用消费品,共涉及187个8位税号,平均税率由原来的17.3%降低到7.7%。
降低消费品进口关税,是我国在提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目标后的一个具体行动,自2015年来已经实施过多次。它的直接目的,自然是为了满足民众的消费升级需求。过去数十年,我国的经济结构呈现粗放型投资过热,由于自主创新不足,一些民用消费品总是落后于国外。虽然随着改革开放力度的加大,这些深受消费者喜爱的高端民用消费品可以通过进口渠道进入我国市场,但国家为了支持国内企业,对这些进口产品设置了较高的进口税率。这种状况的长期存在,显然不符合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最近几年,国内消费者借着出国旅游的机会,在国外市场“海购”各种民用消费品,就是这种情况的一个反应。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为了解决这个矛盾,我国在近几年开始实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鼓励企业加大自主创新力度。但是这方面的改革不可能很快达成目标,因此需要通过降低民用消费品进口关税的举措,来填补国内创新产品供应不足所形成的消费缺口。
这一举措应该能够收到“一石数鸟”的效果。一方面,进口关税降低后,大量日常消费品就能够以较低廉的价格进入国内市场、供国内消费者选择,消费者既能买得到,又能买得起。这无疑有利于丰富国内市场选择,也能够引导国内供给体系转型升级。
另一方面,降低进口关税,还能够对我国相关企业形成倒逼效应。中央提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一目标已有好几年,但是不少企业仍然停留在旧有的思维模式上,一些产品明明在市场上已经少人问津,但仍在按部就班地生产,导致效率低下。这种情况的出现,主要在于市场供应不均衡,导致消费者失去了消费选择可能,如果有大量进口消费品进入,在消费者的选择下,势必会对落后的消费品形成挤压作用,倒逼这类企业加大自主创新改革。
降低进口民用消费品的关税,还有利于缓和日渐紧张的对外贸易矛盾。我国对外贸易长期表现为顺差结构,即出口额大于进口额,这对于一个新兴市场经济国家本是一种正常的情况,但引起了部分世界贸易经济体的不满。降低进口民用消费品关税,会促进我国的进口,实现中外贸易平衡。
降低进口消费品关税,在消费者获得更多消费选择机会的同时,一些企业会承受更大的压力。我国民用消费品产品的一个现状是,一方面一般性产品产能过剩,一方面是人民需求的优质产品稀缺。对于很多企业来说,必须加快转型升级,才能适应这种挑战,跟上市场的变化和时代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