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12月22日讯 今日,国家质检总局缺陷管理中心发布信息称,因气囊存安全隐患,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和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将自2018年2月5日起,召回以下车辆,共计575341辆。
(一)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共计376501辆):
2011年12月2日至2015年11月26日生产的部分GLK级车,共307辆;
2014年9月11日至2017年7月22日生产的部分GLC SUV,共3412辆;
2011年11月8日至2017年7月20日生产的部分C级车,共61708辆;
2011年11月3日至2016年5月20日生产的部分E级车,共157007辆;
2014年3月13日至2017年7月22日生产的部分GLA级车辆,共154067辆。
(二)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共计198840辆):
2012年6月30日至2017年7月20日生产的部分A级车,共44792辆;
2016年4月14日至2017年6月7日生产的部分GLC SUV,共6944辆;
2012年3月15日至2017年6月12日生产的部分B级车,共51281辆;
2012年2月8日至2017年6月7日生产的部分C级车,共21175辆;
2013年2月7日至2016年12月20日生产的部分E级车,共15760辆;
2013年10月10日至2017年6月12日生产的部分CLA级车,共52542辆;
2014年3月13日至2017年6月7日生产的部分GLA级车辆,共6346辆。
本次召回范围内部分车辆的转向部件接地不足。若受影响车辆出现转向柱模块内的时钟弹簧因受异物进入等情况断开,驾驶员气囊的警告信息会显示在仪表盘上且红色的气囊警告灯亮起。在极端情况下,可能触发驾驶员正面气囊,存在安全隐患。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和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将对召回范围内车辆进行免费检修,以消除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