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19日讯 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公告,提出到2020年我国食品药品标准工作的目标,要求加快建立“最严谨的标准”,构建科学、全面、可检验、能执行的食品药品标准体系,全面提升食品药品监管水平。
国家食药监总局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立适应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需求、体系完整、结构合理、技术突出的标准体系,标准科学性、有效性、适用性显著增强。标准管理机制更加健全,基本形成公众饮食用药安全有标可保、监管执法有标可依、市场规范有标可循、创新驱动有标引领的良好局面。
具体来说,将加强食品安全标准与监管的有效衔接,推动修订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制定发布兽药残留限量标准。强制性标准得到全方位贯彻实施;制修订国家药品标准3050个,其中中药民族药标准1100个、化学药品标准1500个、生物制品标准150个、药用辅料标准200个、药包材标准100个;制修订医疗器械标准500项,包括诊断试剂类标准80项、有源医疗器械标准200项、无源医疗器械和其他标准220项。
对此,总局表示,将从四个方面加快提升标准水平:提高食品标准科学实用性,保障公众饮食安全;加快药品标准提档升级,保障药品安全有效;提升医疗器械标准科技创新能力,引领高新技术产品发展;完善化妆品标准体系,促进产品安全优质。
在完善标准管理机制方面,总局指出,将加强标准统筹管理、标准基础研究、标准人才队伍建设、国际交流合作和标准的贯彻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