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22日讯 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检查公告。在检查中发现,北安宜品努卡乳业有限公司存在5项不合格内容,涉及实验室物品的储存不符合保存条件,快速检测试剂盒缺少领用记录,清洁作业区的人员体表微生物检查不符合要求等问题。
具体检查不合格情况:
一、部分生产场所、设备设施未持续保持生产许可条件
(一)煤仓仅覆顶盖,周围未防护,风天易起粉尘,存在对生产造成污染的隐患。不符合GB 14881—2013中8.4.1条款关于应建立防止异物污染的管理制度的要求。
(二)实验室物品的储存不符合保存条件,过程检测室展示柜处于阳光直照下,制冷效果不佳,无温度监控设施,展示柜内存放的检测试剂盒利普斯50,保存条件应为4—12℃条件下避光保存;实验室内存放标准品的冰箱制冷效果不佳(上层7℃,下层0℃),脂肪酸、反式脂肪酸、肌醇等标准品储存温度应为-16℃以下,以上不符合GB 23790—2010中第10条款关于应加强实验室质量管理,确保检测结果准确性的要求。
二、部分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
(一)2017年1月至9月期间,用于测定黄曲霉毒素M1、生物素、叶酸、维生素B12项目的快速检测试剂盒缺少领用记录;未提供2017年6月19日宜品5A+婴儿配方奶粉罐装过程净含量监控记录。不符合GB 23790—2010中15.1条款关于应建立相应的记录管理制度,对乳制品加工中原料和包装材料等的采购、生产、贮存、检验、销售等环节详细记录,以增加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可信性和有效性的要求。
(二)查清洁作业区《表面微生物检测记录》,进入清洁作业区进行体表微生物采样和换气次数测定的检测人员赵某某自己对自己采样,进行体表微生物检测。不符合细则中“过程管理制度”关于清洁作业区的人员体表微生物检查的要求。
(三)出厂检验报告原子吸收光谱原始记录分为手写记录和打印标准曲线记录,两者之间未建立数据项对应关系,需通过查看原子吸收光谱仪的数据库方可实现一一对应。不符合GB 23790—2010中第15.1条款关于记录管理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