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25日讯 据国家发改委网站消息,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规范开展第三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称,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增量配电业务,在各地推荐基础上,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确定沧东经济开发区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等97个项目为第三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
据了解,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第一批105个、第二批89个,加上刚刚出炉的第三批试点,目前我国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已达291个。
《通知》要求,各地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加快推进试点项目实施工作。各部门、国家能源局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要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加强与电网企业、发电企业、电力用户等各方面的协调沟通,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做好工作衔接,形成工作合力,发挥试点的示范引领作用。
附件: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名单(第三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