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张 敏
6月20日,中国政府网发布《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进一步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一文,其中提及,确定加快已在境外上市新药审批、落实抗癌药降价措施、强化短缺药供应保障。
其中抗癌药降价再度引发市场热议。随着我国药品审评审批制度的改革,我国逐渐在改变进口抗癌药物在我国上市较国外晚5年至7年的局面。但患者仍面临着药价高、有药用不起的情况。今年以来,国家两度对进口抗癌药进行降税。
对此,行业人士向记者表示,单一的通过进口环节降税来降药价,降得可能不会太多,而政府打出的组合拳——药价谈判、纳入医保、规范药品流通等多个举措发力,将更有效降低进口抗癌药价。如今,国家正逐步落实上述措施。
据了解,为让群众早用上、用得起好药,解决好重点民生问题,上述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一是有序加快境外已上市新药在境内上市审批。对治疗罕见病的药品和防治严重危及生命疾病的部分药品简化上市要求,可提交境外取得的全部研究资料等直接申报上市,监管部门分别在3个月、6个月内审结。将进口化学药品上市前注册检验改为上市后监督抽样,不作为进口验放条件。二是督促推动抗癌药加快降价,让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各省(区、市)对医保目录内的抗癌药要开展专项招标采购。对医保目录外的独家抗癌药要抓紧推进医保准入谈判。开展国家药品集中采购试点,实现药价明显降低。三是加强全国短缺药品供应保障监测预警,建立短缺药品及原料药停产备案制度,加大储备力度,确保患者用药不断供。
抗癌药降价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今年“两会”期间,李克强总理在记者会上提出将抗癌药进口关税力争降到零。4月1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了采取降关税等一系列综合措施,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抗癌药价格有明显下降,以及加快创新药进口上市、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强化质量监管等一系列措施,从多环节、多渠道降低抗癌药品费用。
今年以来,国家两度对进口抗癌药进行降税。4月23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宣布,自2018年5月1日起,以暂定税率方式将包括抗癌药在内的所有普通药品、具有抗癌作用的生物碱类药品及有实际进口的中成药进口关税降为零。4月27日,财政部发布关于抗癌药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自5月份起,对进口抗癌药品,减按3%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财政部首批给出的抗癌药品清单包括103个制剂类药品和51个原料药。
2016年以来,国家人社部、国家卫计委针对部分临床必需、疗效确切、价格较为昂贵的药品组织专家进行两次谈判,39个品种实现大幅降价,平均降幅约50%,最大降幅可达70%,随后又全部纳入国家医保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