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贸易流通“十三五”发展规划》将流通集约化确定为流通业“十三五”发展的三大主攻方向之一。同时,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流通业中的不断应用,也推动着产业向集约化发展。
在此背景下,如何找到切实提升流通业集约化水平的现实路径,是值得研究的课题。具体来看,可考虑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
一是对供应链进行整合与再造。新形势下,原有的供应链必须重新适应市场结构和市场需求特点的变化,做出相应改变。当前,整个供应链体系总体上呈现出新的扁平化和去中间化趋势。新技术的广泛应用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了原有流通体系中普遍存在的信息不对称、时空约束性等问题,商品和服务的流通传导机制随之改变,供应链上下游参与者之间的信息传输效率得到有效提升。尤其需要注意的是,随着效率提升,所有市场参与者的信息收集和处理成本均大幅度降低,因此出现了重新整合供应链的契机。对此,流通企业可考虑凭借自身对渠道资源的控制能力和对消费需求的精准发掘来逆向整合供应链。特别是在由消费需求主导的买方市场,流通企业可以凭借自身与消费者紧密联系的天然优势,获取消费者需求变化的市场信息,并从中挖掘出有价值的信息,进而通过对消费需求的精准发掘提升竞争力和供应链话语权,实现对供应链的逆向整合。从一定意义上说,流通业对供应链逆向整合的过程,同时也是供应链再造的过程。
二是对流通组织结构进行优化和重构。流通组织结构的变革路径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对原有流通组织进行结构优化,一种是重构整个流通组织结构。这两种变革路径并不是对立的,往往是同时进行,并可以在各自独立发展的基础上实现一定的融合,进而在良性互动中推动整个流通组织结构的优化和重构。
流通组织结构的优化和重构有一个基本原则,就是提升商品流通效率和服务品质,扩大流通市场规模,改善流通企业的适应能力和竞争能力,最终实现社会福利的优化提升。在某些流通领域,原有的组织结构并非完全不利于流通业效率的提升,只是在发展过程中出现了一些不适应新的经济环境的情况。对此,通过有效消除不利于流通效率提升的障碍,着力优化整合,能够使原有的流通组织结构焕发出新的竞争力和生命力,同时亦可避免对整个经济体系造成过大冲击。
三是推动平台经济的构建和完善。流通业的职能正在由简单的中介职能向引导生产、刺激消费、集成服务、创新驱动等综合性跨领域职能转变。平台经济就是发挥流通业职能并引领提升整个流通体系效率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由单一的市场主体供应商品和服务已经无法满足消费者的多元化需求,竞争对手和潜在消费者都不再局限于某一个地区或者某一个领域。特别是在互联网经济时代,流量是流通企业的重要竞争力,但消费者有限的时间和精力决定了流量的有限性,在此背景下,有限的流量自发向拥有更多参与者的平台汇聚已成为现实。以B2C电商为例,天猫商城的市场占有率已经超过一半,其他一些公司虽然也建立了自己的电商平台,但其所能获取的流量相对有限,因此不少公司都选择通过入驻天猫商城的方式来扩大自己的销售市场。
但需要注意的是,推动平台经济发展的同时,亦要通过相关法律法规约束平台经济企业的违法竞争行为,避免其滥用自身的垄断地位妨碍流通体系的正常运行。
四是实现新技术驱动下的流通业态创新。近年来,一些世界知名企业纷纷折戟,回过头看,这些企业并不是输给了同行业的其他竞争对手,而是因为其没有随着时代发展做出相应变化而被时代抛弃。应该看到,创新是经济发展的第一动力,实现新技术驱动下的流通业态创新既是新时代对流通业发展提出的客观要求,同时也是流通企业在创新过程中谋求跨越式发展的重要机遇。新技术的应用会催生出新的流通业态,同时新的流通业态也会在自身发展过程中反过来促进新技术的进一步发展,进而不断完善新的经济结构。更好推动流通业态创新,不仅是提升流通业集约化水平的有力途径,也是流通业跟上时代、不断发展的必然选择。(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祝合良 王明雁 作者单位: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中国流通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