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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价机票价格欺诈亟待法律亮剑

http://www.newdu.com 2018/8/1 东方网 张涛 参加讨论

  暑期已经过半,不少“飞行达人”开始着手预订国庆出游的“早鸟票”(提前预订享受更多优惠折扣的机票)。记者近日调查发现,部分用户在一些OTA平台(线上旅行社)上反复订票不成功,错过了优惠票价甚至贻误了行程。(7月31日《华商报》)

  购票平台上的价格看上去很优惠,提交订单后却显示“该价格余票已售罄”。每当遇到这种情况,很多人都会认为自己“运气欠佳”,低价机票是被别人抢去了。然而,一次运气差倒也罢了,岂能次次都点儿背?有消费者在携程App订票19天,反复尝试提交订单近百次,眼看着机票从7300元涨到11000元,可就是买不到。记者也进行了订票尝试,随机挑选航班,选择价位最低的出票方案,每次都会提示“您预订的价格舱位已经售完”。

  业内专家表示,由于机票实时变动,的确会出现订单支付失败的可能。不过,类似“连订单都无法提交”且“连续多日无法购买同一往返地机票”的情况并不多见,不排除有“独特”的产品设计逻辑。面对消费者的投诉,携程客服的答复也印证了专家的猜测。据介绍,之所以造成机票订单无法提交,是因为App端展示价格比后台机票实际价格低。客服可以通过后台为消费者订票,但价格会高于App端显示价格。

  说白了,所谓的低价机票纯属“诱饵”,只能看得见,永远买不着。购票平台就是通过这种方法增加流量,吸引消费者。在发现低价机票买不到后,一部分消费者懒得再换个平台重新搜索,索性退而求其次,选择购买价格更高的机票。即使向客服投诉,也很可能在客服的一步步引导下,由其通过后台实际价格帮助下单。正所谓,“买的没有卖的精”,购票平台如此做也是煞费苦心,把消费者的心理研究透了。

  然而,这种虚构低价的做法已经不是正常的营销策略,而涉嫌价格欺诈。《价格法》第十四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2015年国家发改委关于《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有关条款解释的通知明确指出,经营者通过标价形式或者价格手段虚构事实、隐瞒真实情况,欺骗、诱导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无论是否形成交易结果,均构成价格欺诈行为。根据《价格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实施价格欺诈的经营者将被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消费者也有权主张购买商品的价款三倍的惩罚性赔偿。但在现实中,尽管类似情况的反映从2012年起就没有间断过,许多消费者只是在网上发发牢骚,抱怨几句,并未向有关部门投诉,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购票平台欺诈糊弄消费者的气焰。

  遏制低价机票陷阱,亟待法律亮剑。一方面,消费者要增强维权意识,积极保存证据投诉举报。各级消协组织也要主动作为,通过公益诉讼等方式,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有关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提高违法成本。除行政处罚和民事赔偿外,还可以探索将实施价格欺诈的商家列入失信黑名单,向社会公布,以此倒逼商家自觉守法诚信经营。

Tags:低价机票价格欺诈亟待法律亮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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