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构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机制,推动各地区各部门严格执行统计法律法规,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网民认为,对虚报等“假统计”者要打实板子,严肃问责、追责,让其切实感受到纪法的威严。同时,必须完善考核机制,拧干数据里的水分。
“统计数据造假根在政绩观跑偏。”网民“冯静”说,统计造假往往是相关部门以及干部打“小算盘”的结果。一些干部在公布统计数据之前,争先恐后地“计算”,唯恐老老实实填报会吃亏,统计工作随之成为比拼“纸面功夫”的数字游戏。
有网民指出,要反思统计造假的生成机制,从源头把生成机制彻底打破。网民“彭波”表示,要革除统计数据造假的弊端,法治是最好的武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的关键,在于完善统计法律法规,不仅要使统计指标体系、方法制度、调查方式等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更重要的是要让统计法长出“钢牙利齿”。通过强化监督问责,加大对统计违法案件查处力度,严格依法追究统计造假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公开曝光典型违法案例等手段,不断强化统计法的权威地位,向统计造假行为亮出法律之剑,确保各项统计资料真实准确。
此外,网民“于文豪”认为,除了加强监督问责,给统计工作者和统计数据提供者施加一定压力以外,还要加强正向激励,通过综合治理,完善统计工作体系。比如,在经济运行数据方面,税收、用水用电量、耗电量、铁路货运量以及银行贷款发放量,都能够反映经济运行情况。如果比对后发现统计数据与其他数据的差别超出了合理区间,就要想想哪里出了问题。同时,行业主管部门对本行业数据的掌握通常比较及时准确。统计机构应当加强与各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让政府内部的数据相互流通、相互支撑、相互印证。
(记者 张小洁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