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媒体快速发展,“洗稿”一度成为行业热词。所谓“洗稿”,实际上是对别人原创内容进行篡改、删减,变成一篇“新文章”的过程,本质上,这是一种剽窃行为,属于侵犯著作权的一种。随着网络传播技术的发展,形形色色的著作权侵权纠纷屡屡见诸报端。(2月20日《人民日报·海外版》)
自媒体侵权案件呈上升态势,这是网络空间知识产权保护的严峻现状。如今,版权产业方兴未艾,占中国GDP的比重越来越高。版权产业是朝阳产业,但不能无序发展。极少数人看到版权产业的商机,抄袭、剽窃、洗稿他人的作品,不但违背了基本的为人处世准则,还侵犯了他人的著作权。劳动成果被人轻而易举地拿走了,原创者的积极性显然会受影响。
原创需要理论知识、技术知识以及相关能力的支撑。不管是文字作品、摄影作品还是专利技术,原创者都要付出很多辛勤劳动。好的作品是作者殚精竭虑、呕心沥血的结果。有了较为宽阔的视野,有了较为开拓的思维,有了足够的水平、能力支撑,才会有让人拍案叫好的作品。
呵护原创者的积极性,需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不论是推进文艺事业发展,还是推进科学技术发展,都要呵护好原创者的积极性。只有原创者积极参与原创,积极投身写作、科研实践,才会涌现出更多的好作品、好技术,为建设文化强国、科技强国奠定坚实的基础。如果原创者的作品被人抄袭、剽窃、洗稿了,甚至于原创者自身没有得到什么回报,而抄袭、剽窃、洗稿的人赚得盆满钵满,就会让原创者很受打击。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应该成为网络空间的共识。网络空间有一定的匿名性质,极少数人抓住这一点抄袭、剽窃他人的作品,成为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这些年,网络实名制逐渐实施。极少数人又开始在给作品改头换面上做文章,简单地改造、加工后冠以自己的名字,就拿出来发表。殊不知,互联网是有记忆的。无论你再怎么改头换面,终归改变不了抄袭、剽窃的事实。没有金刚钻别揽瓷器活儿,没有这个水平却借别人的作品打肿脸充胖子、往自己脸上贴金,最终只会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莫伸手,伸手必被捉。只要有了不端的行为,就会有露出马脚的那一天。最近翟天临的经历就是个很好的教训。
愿相关方面共同努力,增强网络从业人员的知识产权保护观念,让知识产权保护成为网络空间的共识,为打造网络强国、文化强国、科技强国奠定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