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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长安:谨防“以房养老”被用来诈骗

http://www.newdu.com 2019/3/27 经济日报 佚名 参加讨论

  近日,媒体披露了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涉嫌打着“以房养老”名义故意设置圈套,致使多位老人上当受骗、房子面临被拍卖风险的消息。此事引起了广泛关注。

  “以房养老”政策的初衷,是为了缓解一些家庭的养老压力,通过将老人住房向正规金融机构抵押贷款的方式,每月获得一定的补充养老金,从而改善老人退休后的生活水平。不过,这一政策却被某些无良机构当成了聚敛不义之财的空子。

  在相关案件中,老人们多是经熟人介绍,接触到以抵押房子借款的投资理财项目。由于太容易相信他人,又缺乏法律常识和投资理财知识,加上还有高额经济收益的诱惑,一些老人就稀里糊涂地签署了一堆条件苛刻、包括借款合同和房产全权委托协议在内的文件。最后,老人不仅可能钱房两空,还对身心造成极大伤害。

  自2014年6月份开始“以房养老”试点工作以来,该政策的推行并未受到热捧。截至目前,仅有少数几家保险公司开展了此项业务,而且出单量很少。虽然政府有关部门针对“以房养老”出台了指导意见,但在执行层面还存在不少困难,特别是缺少配套的落地细则。此时,一些民间非保险机构跃跃欲试,个别机构更是利用政策上的漏洞打起“擦边球”,甚至一些不具备资质的投资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混迹其中,搞起了“以房养老”类型的欺诈。

  要杜绝此类案件再次发生,一方面必须对开展“以房养老”业务公司的资质严格把控。虽然相关政策已经强调正规保险公司是开展此类业务试点的主体单位,但对非保险类公司并未禁止设限。即便如此,合法、正规、信息透明等要求,依然是审核一家公司是否有能力、有诚信开展这一业务的基本前提。与此同时,对那些打着“以房养老”旗号从事欺诈活动的个人和企业,必须依法严惩,加大违法成本,使其得不偿失。

  另一方面,老年人应提高防范意识,抵制高息诱惑。在金融领域中,高收益往往伴随着高风险。作为风险承受能力较低的群体,老人们不应盲目听信各种高额回报蛊惑。尤其是对于家庭主要财产的住房,更不应该轻易交给非正规机构去随意抵押。当然,子女们应多给老人一些关爱,在家里老人选择“以房养老”模式时要多多参谋,尽可能避免老人上当受骗。

  (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授李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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