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国家发改委发布文件明确,继续加大户籍制度改革力度,城区常住人口100万—300万的Ⅱ型大城市要全面取消落户限制;城区常住人口300万—500万的Ⅰ型大城市要全面放开放宽落户条件,并全面取消重点群体落户限制。(4月10日中国政府网)
近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2019年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其中有关户籍改革的指导意见,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舆论普遍给予较高评价。几天过去了,当舆论有所降温时,笔者倒想展开几点相关的“冷”思考。
毫无疑问,“放开放宽落户限制”是对我国现行户籍政策的重大突破,它将拓宽市场要素自由流动的范围,降低因行政区划限制导致的制度性成本,对于未来我国建设现代化都市圈和打造国际化的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有着积极而深远的影响。正是基于上述的认识,不少有识之士与主流媒体都对“放开放宽落户限制”采取了正面的评价,笔者也赞同这些观点。
然而,“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隅”,在为相关政策“点赞”的同时,也应预想到随之而来的新问题并为之准备。
首先,“放开放宽落户限制”的同时要密切注意大城市对中小城市的“虹吸效应”。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发展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也存在着发展不均衡的瑕疵,在地域层面表现为部分大城市的发展水平远远领先于许多中小城市。客观上来说,大城市丰富的人文气息、良好的市场机制等优势对于包括人才在内的许多市场要素具有强大吸引力。对此,国家一方面加快建设中小城市,另一方面也试图用诸如户口等行政措施减缓人口流入大城市的速度。
随着户籍制度改革的推进,人口涌入大城市并定居的行政门槛在降低,人口从农村流向城市、从小城市流向大城市的趋势可能会更加明显。如果中小城市和农村地区不能得到快速发展,大城市的“虹吸效应”将随着人口流入而不断增加,可能会造成农村地区、中小城市的人口规模萎缩与产业“空心化”。对此,国家有关部门和相关地方政府当未雨绸缪,提前做好相关顶层设计和政策储备,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加快中小城市和农村地区发展。
其次,“放开放宽落户限制”将对人口净输入城市的基础设施建设提出更高的要求。部分农村地区和中小城市的居民基于生活质量或职业规划的考虑,会选择进入大城市。这些净流入的人口为大城市增加了发展活力和消费能力,但也对大城市的公共服务带来一定压力。
为了适应这样的变化,大城市需要有前瞻性的基建规划,提前建设满足新增人口住房、教育、医疗、交通等需求的一系列基础设施及配套服务,而大城市原有水、电、气等公共服务产品的提供能力也要及时跟上。
再次,“放开放宽落户限制”将倒逼政府加快增强适应现代社会治理体系的能力。人口和其他市场要素的自由流动,将使得不少习惯了“静态治理”的地方政府难以再用旧有的思维和方式来治理城市。社会综合治理必须要适应人口自由流动的客观需求。
如何在人口自由流动的同时确保良好的治安状况,如何在人口自由流动的同时实现纳税、公积金、养老保险等各种事项不脱节,这些都是客观存在的问题。地方政府不仅要有开放的思维,还要善于把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新技术融合于社会治理当中,通过更好地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构建服务型政府,进一步促进城市和居民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放开放宽落户限制”是我国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行动,真正体现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而如何妥善解决户籍改革可能带来的部分衍生问题,也考验着政府的担当和智慧。(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网友 王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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