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朋友返乡探亲,在朋友圈中晒出了一幅自家“密林图”:改革开放初期分到他家的“柴山”,一直没舍得砍伐,连昔日的荒坡都长成了茂密树林。巩固集体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正是对“产权”的科学把握,让好山好水好生态有了坚实支撑。
如果说产权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石,那么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则构成了加强生态保护、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性制度。“绿水青山”怎样转化成“金山银山”?生态财富怎样保值增值?回答好这些问题,产权制度都是绕不过的改革内容。近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统筹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构建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目的就是要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杠杆,统筹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改革,推动生态文明建设。
理顺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归属,从根本上说是理顺了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为解决自然资源所有者不到位、使用权边界模糊等问题,《意见》提出多方面主要任务,首要的就是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体系,推动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比如土地方面,落实承包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矿产方面,完善探矿权、采矿权与土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衔接机制。清晰的产权制度,既将在严格保护资源、提升生态功能中发挥基础作用,又将在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源开发利用效率、促进高质量发展中发挥关键作用。
理顺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归属,有助于提高生态环境治理水平。对于生态文明建设,政府宏观管理的“有形之手”和市场配置资源的“无形之手”皆不可或缺。诸如蓝天碧水之类的自然资源,是人人皆可享有、具有普惠效应的生态公共品,发挥好“有形之手”的作用才能克服无人负责的“公地悲剧”、避免错误示范的“破窗效应”。矿藏、森林、滩涂等自然资源的资产属性也十分鲜明,确保市场可以发挥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有助于提高自然资源的使用效率。《意见》明确要求“坚持市场配置、政府监管”“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又要通过总量和强度控制,更好发挥政府管控作用”,其意义正在于综合运用“有形之手”和“无形之手”的力量,形成生态环境治理的合力。
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中之重,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一直是改革的目标所向。去年的党和国家机构改革,自然资源部的组建,产生了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专职部门。此次《意见》的出台,从机构改革递进到制度改革,从健全国家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延伸到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进一步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的国家治理现代化取得重大突破。加快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中国特色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体系,正如《意见》所指出的,将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建设美丽中国提供基础支撑。
揆诸改革开放以来的峥嵘历程,与产权制度改革相伴随的往往是历史性进步。早在担任福建省省长时,习近平同志就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作为一项重大民生工程给予特别关注,作出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要像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那样从山下转向山上”的重大决定。加强党对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统一领导,认真落实、统筹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我们必能让良好生态惠及更多人,让生态文明建设的历史性贡献镌刻在中华民族史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