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经济迅猛发展,具有方便、快捷优点的“线上配送模式”成为越来越多消费者的购物方式。进驻电商平台的商家与日俱增,但并非所有电商企业都那么守规矩,比如就有商家把“亮证经营”这么重要的事儿给抛诸脑后。
近日,深圳市市场监管局盐田局沙头角所执法人员开出了全市首张电商不公示证照的罚单。执法人员通过网络巡查手机中的“口碑”APP、“美团外卖”APP时,发现某公司从事网上食品销售经营活动但未公示其证照许可信息,执法人员立即进行现场检查,确认某公司在上述平台的移动APP页面中未依法公示其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信息。执法人员对此进行立案,并作出责令整改并处以2000元罚款的处罚决定。
“亮证经营”不管是对实体店,还是对网店而言都应是经营的“基本常识”,况且,今年1月1日刚实施的《电子商务法》第十五条第一款就明确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在其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与其经营业务有关的行政许可信息等。经营者违反上述规定,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10000元以下罚款。但在网上简单检索便可发现,不只深圳市,南京市、常熟市、湖州市、淮北市等多地都在陆续开出当地的“电商不公示证照罚单”。
商家既然已经进驻电商平台,而且也实打实地开展了网络食品销售业务,为何又不在电商平台公示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信息?个中缘由耐人寻味,可能是因为商家没有证照可公示,若是如此,那说明电商平台在准入管理上还存在不小漏洞,必须依法追究电商平台的责任,倒逼电商平台对平台内商户的资质资格尽到审核义务;也可能是商家有证照而不公示,这其中又分为“不想公示”和“忘了公示”。不想公示或有“难言之隐”,比如,担心公示后会因超范围经营等不可言说的问题给自己带来“麻烦”,以为不公示的话消费者就不会发现其中问题。说白了这是种侥幸心理。其实不公示证照信息无异于“此地无银三百两”。消费者并不容易糊弄,对不敢公示证照的商家,消费者也会选择不光顾。若是有证照而忘了公示,也需要执法部门依规处罚,让商家长点记性,让消费者放心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