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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车行业“野蛮生长”问题亟待合力破解

http://www.newdu.com 2019/5/8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佚名 参加讨论

  核心观点: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专栏作者张国栋认为,与国外相比,中国汽车租赁行业仍然处于起步阶段,市场发展潜力巨大。面对租车行业“野蛮生长”的问题,我们要高度重视,多措并举,形成合力,予以破解。

  近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提高,旅游出行需求与日俱增,不少人选择租车出行,我国汽车租赁行业趁势快速发展,春节等节假日甚至出现“一车难求”现象。但记者调研发现,由于合同规定模糊、监管存在空白等因素,一些租车公司在各个环节设计了许多滥收费的“套路”和“霸王条款”,损害了消费者权益,引发大量纠纷。(5月7日《经济参考报》)

  据公安部统计,截至2018年底,全国汽车驾驶人为3.69亿,全国汽车保有量为2.4亿辆。显然,汽车驾驶人和汽车保有量之间存在很大缺口。随着经济水平的提升、生活方式的改变、自驾出行习惯的养成等因素叠加影响,租车已经成为时髦的出行选择。数据显示,2019年春节租车需求同比增长超过40%,许多消费者“租车返乡”,一些车型加价多倍仍是“一车难求”。

  但与此同时,市场秩序却成为租车行业的短板,备受消费者诟病。一些公司为抢占市场,推出几十元甚至一元的日租车价格,明显低于成本。“羊毛出在羊身上”,租车公司采用低价策略打价格战,不仅没法保证服务质量,而且往往还在租赁交易中设计各种“套路”,打消费者的主意,从而导致各种纠纷。这些纠纷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租车公司假报违章,向消费者“卖分”赚钱;二是租车押金“好交难退”,暗藏各种条款;三是保险合同设置诸多“霸王条款”,损害消费者索赔利益。

  事实上,租车行业如此“野蛮生长”并非偶然。一方面,汽车租赁相关的法律法规尚不健全,由于缺少统一的协调管理部门,汽车租赁行业存在诸多监管空白,基层执法也缺少可参照的上位法。另一方面,尽管一些地方出台了汽车租赁相关的法规,发挥了一定积极作用,但由于汽车租赁的定义、管理范围等参差不齐,导致租赁汽车在不同地方驾驶流动时,租车人仍面临很多困扰和麻烦。

  必须正视的是,与国外相比,中国汽车租赁行业仍然处于起步阶段,市场发展潜力巨大,如果在发展初期疏于监管,无疑会损害整个行业的发展潜能和消费者信心。因此,面对租车行业“野蛮生长”的问题,我们绝不能不当回事,更不能听之任之,而是要高度重视,多措并举,形成合力,予以破解。

  首先,应尽早出台或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对行业公司的经营资质、租赁纠纷的民事刑事责任予以明确,让租车行业走上法治化、规范化轨道。同时应明确和强化监管,尤其是明确汽车租赁行业监管的主责部门,确保法律法规切实落地执行。

  其次,应探索行业自律,加强信用监管,建立“黑名单”制度,利用各种新技术,将公民和企业信用记录打通对接,以促进行业更好更快地发展。

  再次,应借鉴其他一些行业的经验,由政府主管部门牵头,建立汽车租赁行业的规范合同范本,尽量避免合同不规范给交易双方带来的风险、纠纷。

  最后,应畅通消费者维权投诉渠道,让租车行业广泛接受社会舆论监督,以期在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实现多赢。(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专栏作者 张国栋)

 

 

  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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