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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下岗失业人员再流泪

http://www.newdu.com 2019/5/8 红网 石飞 参加讨论

  人民网4月26日刊发一位下岗工人写给江苏省委书记娄勤俭的申诉信,反映本人13年前,补缴6年半养老保险费,南京市社保部门不予认可,拒绝为其办理退休手续。

  笔者曾在苏北某县劳动部门供职近30年,负责社保工作,熟悉社保政策来龙去脉,忍不住吐个槽。

  当事人叫蒋晓红,原系江苏宿迁市国企工人,1999年企业破产,下岗失业,养老保险中断以后,她按照劳动部门要求,先后3次凑钱补缴了2000年至2006年6月拖欠的保险费。因随夫生活,2006年7月其户籍及社保关系转至南京,南京市社保机构审核同意,予以接收。嗣后,她还以个人身份在南京市社保机构接续缴纳了9年保险费。2019年1月当事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连续缴费时间28年零3个月。2018年12月初申办退休,直至2019年4月下旬,迟迟不予办理。当事人反复催促,南京市社保部门告知,依据苏人社函[2013]483号文,拒绝办理退休手续。

  南京市社保部门如此对待该当事人,显然是对错了号,用错了文,难辞违法乱政之嫌。首先,有必要回顾一下上世纪90年代国家推行经济体制改革的社会背景。当时,国有、集体企业纷纷破产、重组、改制,市、县级的公有制企业几乎“全军覆没”,下岗失业人员充斥社会。他们中断社保关系,新兴的社保制度面临严重冲击,保险基金收不敷出,退休人员养老金无法正常发放,有的地方甚至成年数月拖欠。为保持社会稳定,维护下岗失业人员养老保险权益,中央和地方政府实行了“应急措施”,千方百计扩大社保覆盖面,动员下岗失业人员以个人身份补缴养老保险费,以增加社保基金收入,缓解养老金发放窘况。江苏省劳社厅按照国家劳社部的精神,在2001年5月22日发文(苏劳社险管[2001]8号)要求:“要单独为解除劳动关系后非正规就业、自谋职业者或从事个体劳动的劳动者开辟社会保险个人参保和缴费窗口”,“从事非正规就业的下岗职工和其他人员,可直接到当地社会保险机构开设的专门窗口,办理社会保险关系接续手续,按照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及至2002年劳社部还发文(劳社部发[2002]20号)重申:“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适应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方面多样化的需要,采取不同的接续方式,普遍开设专门窗口,方便职工以个人身份参保缴费。”

  下岗失业人员蒋晓红就是在这种特殊的时代背景下,响应政府号召,借钱补缴保险费的。她的补缴不仅合法合规,也是为政府缓解社保压力,救急解难。

  其次,当事人补缴欠费不在纠偏范围之内。苏人社函[2013]483号属于“纠偏文件”,人社部之前已经发了相关文件。由于在上述“社保扩面”工作中出现了新参保人员向前向后一次性补缴若干年保险费的情况,江苏省人社厅根据人社部的文件精神,在2008年前后连续发文要求纠偏。苏人社函[2013]483号文是江苏省人社厅2013年11月12日对南京市人社局请示的复函,该复函指出:我省苏劳险〔1999〕27号、苏劳社险〔2004〕7号、苏劳社险〔2008〕19号等文件,对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参保缴费及补缴费有明确规定。要求对新参保人员“不得以追补缴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在办理转入人员退休审批中,凡有在原参保地违反上述规定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的,应将当事人老保险关系转回一次性补缴地办理退休或待遇领取手续;如当事人坚持要求在你市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其违规一次性补缴的缴费年限不予认可。

  把当事人依法依规补缴,当成“违反规定一次性补缴”,进行纠偏,不仅没有道理,而且荒唐。其一,当事人补缴保险费符合上文所列多个相关文件规定,合法合规;其二,不是“一次性补缴”,而是分年度多次补缴;其三,不是新参保人员,而是原国企参保的下岗失业人员。

  南京社保部门运用法规错误,说明其本身没有吃透相关法规精神实质,导致违规乱政,给弱势群体造成不应有的伤害。希望其能正确运用法律法规,纠正错误,尽快妥善处理好当事人的切身利益问题。

  再次,公信岂能随便践踏?当事人下岗失业后,响应政府号召,依法补缴保险费6年半,2006年7月转入南京时,该市社保机构是审核合格、认可同意接收的。让其续缴保险费9年,更是铁证。十几过后,该社保机构公然“翻脸”“食言”,推翻承诺,对自己已经认可接收的社保缴费年限拒绝认账,实在是在拿政府公信开玩笑,肆无忌惮地践踏公信,是可忍孰不可忍?

  最后,也给南京市社保部门提个醒。该案不是个案,当事人也不是个别。当年“改革转型”,普遍“砸三铁”,下岗失业人员面广量大,仅就江苏而言,以个人身份接续补缴保险费者,恐怕数以万计。他们为国家经济转型,牺牲“饭碗”,曾经伤心落泪,好不容易熬到退休年龄,他们当年通过求助借磨,凑钱补缴的保险费,到头来,却不予认可,拒绝办退休,断其活路。这让他们情何以堪?这分明是在往他们下岗失业的伤口上撒盐,让他们再一次流泪!其人数众多,势必影响社会安定。无论从执政为民的角度考虑,还是从诚信守诺的角度考量,还是从社会稳定的层面着想,都需要实事求是地处理好这方面的问题。

Tags:莫让下岗失业人员再流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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