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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家中小板公司近3年内曾被处罚

http://www.newdu.com 2016/6/21 证券日报 佚名 参加讨论

  ■本报记者 桂小笋

  日前,证监会就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对于“炒壳”现象提出了“降温”的要求。

  “促进市场估值体系的理性修复,继续支持通过并购重组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引导更多资金投向实体经济。”重组办法称。而从修改的内容来看,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近三年内存在违法违规或一年内被交易所公开谴责的,不得“卖壳”。

  “这种信号,为未来妖股退市留下猜测的空间。证监会规则完善后,炒卖‘伪壳’、‘垃圾壳’的牟利空间将大幅压缩,有利于上市公司通过正常的并购重组提高质量、推动行业整合和产业升级。同时对重组信息披露不实、忽悠式重组等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中投顾问金融行业研究员霍肖桦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解释。

  为炒壳浇冷水

  霍肖桦解释,“由于IPO排队时间较长,一批‘红筹’企业谋求从境外退市后回归A股市场,‘壳’资源稀缺,炒作升温。证监会此次修改,旨在给‘炒壳’降温,促进市场估值体系的理性修复,继续支持通过并购重组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引导更多资金投向实体经济,能够扼制一些壳资源的炒作问题。”

  而根据证监会官网显示的信息可知,本次修改涉及5个条款,其中,主要包括完善重组上市认定标准、完善配套监管措施,抑制投机“炒壳”、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近三年内存在违法违规或一年内被交易所公开谴责的,不得“卖壳”等。

  这被外界解读为,此前因种种劣迹被监管部门处罚过的公司,“卖壳”之路将越走越难。

  以中小板为例,按Wind数据统计显示,最近三年的时间里(2013年6月1日至今),共有61家中小板公司被处罚,其中,有多家公司属于在最近三年的时间里,多次被证监局或交易所处罚。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对《证券日报》记者提及,此前,上市公司在36个月之内被行政处处罚的,只影响该公司增发股票,重组、借壳不受影响,违法违规人实际上可以通过一系列资本运作金蝉脱壳,新规中体现的新思路,实质上是加大了违法违规人的退出成本,让退出成本成为违法成本的一部分,这将有助于震慑潜在的违法违规行为。

  曲线借壳亦不容易

  证监会提及,在严格重组上市准入门槛的同时,证监会将结合并购重组信息披露的特点,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重组信息披露不实、忽悠式重组等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总体上看,本次修订体现了监管部门维护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决心,通过立足于并购重组基础性制度建设,切实加强上市公司监管,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严厉打击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将得到更充分的保障。

  霍肖桦认为,规则完善后,提高了“借壳”门槛和“卖壳”成本,有助于强化退市制度刚性,缓解退市难的局面,有利于僵尸企业的清理,促进上市公司优胜劣汰。同时,证监会将结合并购重组信息披露的特点,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因此,市场担忧的曲线借壳这种现象可能不会增多。

Tags:61家中小板公司近3年内曾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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