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华润在其官方微信上发布声明称,江平等国内13位权威法学专家召开了“万科股权争议论证会”,认定“6·17”董事会决议实际上并未有效形成。随即,经济学家、东南大学教授,也是万科的独立董事华生在其微博表示,这些老先生们若当法官不知得出多少冤假错案,真是可惜了一世英名!”
按理,华润召集法律界人士对万科董事会的相关决议进行认证,本身并不违规,也可以接受。事实上,早在万科董事会决议出来以后,相关的法律人士就已经围绕决议是否合法等进行过广泛议论。结果,也是各执一词。在这样的情况下,华润主动出击,请求法律界权威就这些决议进行认证,即便没有法律效用,也无可厚非。
现在的问题是,华润对这次认证会的结果,却当作宝贝一样运用了,并在没有经过所有与会者审查的情况下,将认证结果公布于众,不仅草率,而且违背了认证的本义。要知道,只要不是政府职能部门或第三方机构举行的认证会,结果只能供组织单位参考,而不能作为结论对外公布,更不能作为组织单位攻击对方的“武器”。否则,就会适得其反。
事实也是如此,就在华润将认证会结果公布以后,相关的参会人员就已经对此表示不满了,就认为华润公布的结果,并没有真实表达他们的意思,没有实事求是。如此一来,华润就有了提供假证的嫌疑,就有了借法学专家之手给万科施压的嫌疑。殊不知,在法治社会,舆论的力量再强大,也不能脱离法制轨道。就算参加认证会的都是法学界的权威、专家、泰斗,也不应该违背法律。
必须承认,华润在这一问题上,下了一步超级臭棋,不仅让参加认证会的法学专家们背了黑锅,给接下来的华万之争、宝万之争也会带来许多变局。因为,既然华润敢这样做,敢在没有得到参加认证会的法学专家们集体同意的情况下,就擅自发布谁信息,说明华润的法治意识是非常淡薄的,是连基本常识也不懂的,万科方完全可以质疑其此前的所作所为,也存在值得质疑的地方。
华生说得对,既然是法律专家认证会,就不应当只听单方面的意见,而必须将矛盾双方的意见都听了,再进行分析、判断。这一点,参加认证会的法学专家们,应当比谁都清楚。也许,专家们已经在后悔,后悔不该参加华润组织的这次认证会,后悔没有给华润提出信息发布的要求,后悔不该参与到华万的纷争中来。至少,华润的单方面行动,已经让法学专家们很被动,甚至会成为万科用来反击的武器。
假如华润足够的聪明,就应当让第三方机构组织这次认证会,并以第三方机构的名义发布认证信息。而且,可以大度地将万科的相关人员邀请一起参加。到时候,一旦信息发布,可能引发的争论也会少得多。
可以肯定,华润组织的此次认证会,不仅不能给华润加分,反而会给华润在与万科的纷争中变得更加被动。相关的法学专家,也会因此而对华润表达不满,从而在此后的争论中做出对华润不利的举动。毕竟,作为法学专家,不可能置个人的信誉于不顾,听从华润的指挥,甚至不顾事实,或者不倾听双方的意见。
退一万步讲,就算万科的决议存在问题,华润以这样的方式进行认证,并自作自画地将认证信息单方公布,也是极不妥当的,是有违规则的。在这样的情况下,即便原来支持华润的人,也可能转向支持万科、同情万科。那么,对华润来说,就真的是偷鸡不成蚀把米了。从这点讲,华润作为一家央企,确实还存在着“身份优势”,以为依靠身份就能征服一切,就能牢牢占据各种法律和道德制高点。显然,这是华润陷入万科股权困境的主要原因之一。
在接下来的时间里,华润到底应当怎样出牌,也到了需要冷静思考的时候了。而要想在股权纷争中居于有利地位,就必须放弃“身份优势”,以市场主体和股东身份,在法律框架内从事,才能够取得令各方信服的结果。